商罪科嶄新策略
打擊倫敦金騙案
•(右起)女高級督察李淑萍、警長蘇智輝和警員葉志文講述調查案件經過。 |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研究出一套打擊倫敦金騙案的新策略,人員較早前更成功運用該套策略偵查一宗騙案,令案中五男兩女疑犯被定罪和判入獄。
七名被告被控於去年七月至八月在九龍灣一間公司任職期間,哄騙六名受僱為文員或清潔工人的女子投資倫敦金/銀,導致她們損失超過二十九萬元。
七名被告於去年八月被捕,分別被控以串謀訛騙及未備存紀錄的罪名。案件於今年十月五日在區域法院審結,各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判入獄三個月至四年不等。
負責調查此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第三C小隊女高級督察李淑萍指出,他們處理此案時首次運用警方為打擊倫敦金騙案而成立的工作小組所提供的新策略。這個案例可作為指標,將來的調查及檢控工作可循工作小組所研究的方向進行。
鑑於近年投訴倫敦金/銀的騙案大幅上升,警方於去年五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如何改善調查工作。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去年八月成立一隊特別調查隊,專責調查有關案件。
李淑萍說:「特別調查隊由總督察陳敏然率領,由訛騙組兩隊人員組成。我們深入研究該類案件的犯案手法,並制訂多項新調查策略。」
「首先,一般真正從事倫敦金買賣的公司會備存所有有關文件以保障公司及顧客的利益。因此,如果被告不能提供有關紀錄,某程度上可證明該公司的運作可能涉及詐騙。」
「此外,我們特別邀請真正從事倫敦金買賣的人士出庭講解買賣過程,這有助法庭進一步了解真假買賣的分別。」
「另一方面,我們亦發現運用有組織罪行條例下的指令如提交物料令等,對調查及檢控疑犯有不少幫助。」
為協助其他單位同事進一步了解新策略,特別調查小組成員不時到各單位向人員講解處理倫敦金騙案的對策,並在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協助。此外,一份有關處理倫敦金案件的要項清單及介紹行騙手法的小冊子已於去年十二月派發予各區同事,人員均對此表示歡迎。
商業罪案調查科相信新策略有助打擊倫敦金騙案,他們會繼續致力打擊這類罪案,將涉嫌訛騙的人繩之於法。
另一方面,涉及另一宗倫敦金騙案的六男一女,於十一月七日被法庭裁定串謀訛騙罪名成立,等候十一月二十八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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