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到開啟機會之門的鑰匙十分容易,尤其是現今社會有不同課程和渠道供有志者進修。作為一位成年學生,我十分開心能夠學習到新的知識,並享受學習的樂趣。」
回想在七○年代,陳耀國亦曾被視為教育制度下的失敗者。
陳耀國指出,在幼稚園、小學,以至中學階段,每次考試的成績均不是名列前茅。當他讀幼稚園時,曾考獲第三名,但全班則只有三位學生!
陳耀國來自一個大家庭,家裡有一個姊姊及七個兄弟。因此,他自小已明白到完成中三後,家裡便不可以再支持他繼續升學。
陳爸爸亦為一名警長,時常告訴陳耀國不少警察故事,使陳耀國自小已立志做警察。正因如此,陳耀國沒有打算升學,讀書時顯得混混噩噩,還在五金廠兼職工作。最後,除體育及音樂科外,其他科目均不合格。
當年,投考警察只須小六畢業程度和年滿十七歲半。故此,在完成中三課程後,陳耀國便到製衣廠工作,以待達到投考警察的最低年齡要求。
時至今日,陳耀國仍清晰地記得當日在警察訓練學校面試學警的情景。他回憶說:「當時面試的總督察指著我的成績表說:『你的成績比在這裡掃地的工人還差。』我惟有苦苦哀求,最終如願加入警隊。」
在學堂接受訓練不久,他便察覺到很多同班同學已是中五畢業或擁有更高學歷。「當他們坐在一起時,聊天的話題總是環繞昔日在校園時的黃金歲月。當時,我心中十分羨慕他們。我亦感覺到自己學歷低,不能與他們相比。」
「最感觸的是,當年學堂的英文班分為高、低兩班,英文程度較高的編入高班,而我則因英文程度低,無可避免地被編入低班。那時候,看見高班同學以『高班馬』的姿態出現,自覺有必要進修。因此,我在結業會操後三天便報讀英文課程。」
學堂結業後,陳耀國被調派到警署駐守,使他更覺得需要積極進修。他說:「看見那些『睇樓』(值日官助理)可在『流水簿』(記事簿)內以流暢的英文書寫個案紀錄,而我卻不知道應怎樣填寫,真的令我非常羨慕。」
第一個願望:做個「紅膊頭」
自此,陳耀國的第一個目標就是要當一個「紅膊頭」的警察。因為,要當值日官助理,必須成為「紅膊頭」警察,代表著該名警察懂得英語。
為此,陳耀國在工餘時,重拾書本,再次重讀中三,並同時在私校進修英語。「我在上班前先到英專修讀英語,下班後再到夜校進修其他科目。」
皇天不負有心人,他應考政府英文試合格,成為「紅膊頭」警察,更獲得二百七十五元獎金。他補充說:「最終我當上『睇樓』,心裡十分滿足。」
對陳耀國而言,警察的定義便是「機警視察」。換句話說,警察要機警行事,保持高度視察能力。因此,他致力撲滅罪行,除暴安良。
在警務生涯中,陳耀國的最大滿足感便是將犯罪份子繩之於法。當他在警察機動部隊服務時,因為拘捕紀錄優秀,在六個月內三次獲頒「每月最佳拘捕人員獎」。
他更曾單人匹馬偵破一個扒竊集團。他說:「當時,我正在休班返學途中,在巴士上看見三名扒手偷取乘客財物。我立即叫車長把車駛至附近的警署,經一番爭持後,將三人一網成擒。」
具督察潛質警員
陳耀國憑著突出的表現獲推薦參與遴選具督察潛質的初級警務人員的考慮名單中,使他喜出望外。經一番龍爭虎鬥後,陳耀國成為警區內唯一一位未符最低學歷要求但被認定為有督察潛質的警員。但是,他的名字只被列於「乙表」上,即表示他有潛質但必須考取有關學歷才能當督察。
要符合晉升督察的條件,陳耀國必須在中學會考中考獲五科合格,其中包括中文、英文及數學三科。
在一九七八年,他首次報考中學會考。他說:「當我拿著成績表,才發覺入錯行了!我應該投考消防員才對,因為除了英文科合格外,其餘科目的成績不是『G』(意指頭盔),便是『H』(意指長梯)。」痛定思痛後,陳耀國轉攻文科,再次重讀中五。在一九七九年,他在第二次的中學會考中,考獲四科合格,但數學科仍然不合格。
雖然如此,他並沒有放棄,繼續轉考普通文憑考試。這一次,他的目標為必須取得數學科合格。
他說:「我放了一個月大假,在大會堂圖書館借閱過去十年的數學科試題,每天坐在圖書館溫習,就好像影印機般把資料印在腦海裡。」最後,他在數學科考獲「良」,符合晉升督察的延續面試要求。經一番篩選後,陳耀國在服務警隊的第五個年頭,正式晉升為督察。
修讀法律便利工作
由始至終,讀書對陳耀國來說只是閒暇活動之一。但是,當他發現在某方面的知識不足時,便會毫不猶疑進修該科目,以裝備自己。
他在執行法紀的同時,漸漸地培養出對法律的興趣,不斷進修,並報考普通文憑試高等及高級程度考試。他說:「我時常走到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旁聽有關法律的講座,這不但使我了解法律概念,更有助於日常的工作。」
於一九八九年,陳耀國被調派往商業罪案調查科,是次調任更促使他報讀法律。他說:「在調職後的最初數個月,我完全不知道在做什麼,對一些專有名詞如信用狀或抵押等弄不清楚。因此,我報讀商業法律,以補充這方面知識的不足。」
同年,他報讀城市大學的法律學高級文憑課程,再自修倫敦大學的法律榮譽學位課程。於四年後,即一九九三年,他同時修畢城大及倫大的法律課程。隨後,他利用自己的假期,在香港大學修讀法律專業證書課程,並考獲大律師資格。
當陳耀國晉升至總督察後,他需肩負更多行政管理的工作。他說:「我對一些理念,如全面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機構文化及行為等,產生滿腦子疑問。我希望多了解這些理念,因此,我毅然修讀城大舉辦的公共政策及管理文學碩士課程。」
在一九九八年,陳耀國完成課程。他說:「該課程其實剖釋我們日常的行徑及社會互動的各種事物。那幾位大師級學者的寶貴經歷,讓我加深了對辦公室管理及政治的了解。」
難忘的警察經歷
陳耀國在服務警隊二十七年間,逮捕罪犯的數目多不勝數,經歷可謂多姿多采。他曾經調查導致十四人死亡的皮革廠大爆炸案。在駐守機動部隊期間,他曾率領同僚平息白石及萬宜越南難民營騷亂。此外,他亦主導了一些詐騙案的調查工作,如正達證券的倒閉及倫敦金騙案等。在二○○一年,他及其隊員更獲撲滅罪行委員會頒發「傑出滅罪人員表現獎」。
事隔多年,他最難忘的其中一項經歷要算是一九七八年在法庭上的經歷。他當時雖然只是一名警員,但已有充足信心在法庭上據理力爭。他還記得,在一宗販賣毒品的案件中作證,由於與辯方律師在庭上針鋒相對,結果中午飯前被法庭判往羈留室逗留兩小時,以便冷靜下來。雖然如此,最終法庭亦判處被告罪名成立。
鑽研學術多年,陳耀國有何讀書心得可與讀者分享呢?他說:「學習沒有秘訣可言,只須要定下目標,努力地做便可。事實上,每人的目標不同,正所謂『行行出狀元』,不是每個人均一定要在學術上進修,也可學習其他技能。」
陳耀國將人生比喻為遊戲。他表示,就好像一些人玩電腦遊戲時,當發現自己力有不逮,便須努力找尋虛擬武器,增強自己實力,才有贏的希望。因此,在學習時,如發覺自己的知識不足,一樣要努力進修,與時並進。最重要的是,應給予自己機會參與遊戲,才能追求自己的目標,領略箇中的樂趣。
他補充說:「考試亦是一場遊戲,若不能一舉成功,也可考第二次。就好像下棋一樣,一次輸了,可重整棋局,汲取失敗的教訓,反覆練習,再來一次之時,總有贏的一天。但是,持續進修必須持之以恆,沒有付出,便沒有收穫。」
陳耀國學業有成亦有賴太太的支持與鼓勵。
陳耀國曾獲頒「傑出滅罪人員表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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