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載列警隊年內各項優先處理行動的工作重點。
七個首要行動項目均為現有項目,但經修訂以反映行動環境的最新改變及未來的挑戰。我們在「打擊科技罪行」的行動項目增設「網絡安全」,以突顯警務工作所面對的新挑戰。
警隊必須成功推行各首要行動項目,以確保香港繼續是一個安全及穩定的社會。
確保治安
維持前線強大警力以遏止暴力罪案,並對高風險地點倍加留意。
打擊暴力罪案,特別是涉及使用槍械或爆炸品的案件。
加強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打擊街黨及其活動,特別是涉及青少年的街黨活動。
家庭暴力
專業地處理和調查所有涉及家庭暴力的報告。
打擊黑社會活動
開展以情報為主導行動及臥底行動,打擊黑社會目標人物及其活動,特別針對利用青少年犯罪的不法分子。
犯罪集團及有組織罪行
打擊與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罪行有關的人物及其活動。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交換情報,識別和打擊跨境和跨國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罪行。
犯罪得益
採取積極措施,調查和充公犯罪得益。
打擊和調查洗黑錢活動。
非法販運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堵截毒品流入香港。
打擊毒販,特別針對利用青少年販毒的不法分子。
採取積極措施,調查和充公販毒得益。
學生及青少年吸食毒品
採用多機構合作和以社區為本的模式,加強學生及青少年的意識,防止他們吸食危害精神毒品。
打擊「揾快錢」犯罪團伙,特別是針對扒竊和街頭、電話、互聯網及社交媒體騙案。
策略性調派警隊人手,巡邏有關黑點,並採取積極措施,應付最新的犯罪趨勢。
提高市民的警覺性,並爭取社區支持,打擊「揾快錢」罪案。
採用多機構合作模式,加強市民對電腦及網絡保安和使用社交媒體帶來風險的意識。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打擊科技罪行。
在處理和調查科技罪行方面,加強專業知識的統籌及分享。
公眾活動
與公眾活動的組織人和相關人士聯繫,增進彼此了解和爭取公眾支持。
有效地策劃和執行有關工作,以維持公眾活動的公共秩序及安全。
道路安全
採用多機構合作模式,減少致命及嚴重的交通意外。
重點打擊酒後駕駛、藥駕及毒駕行為、超速駕駛及非法賽車。
採用多機構合作模式,促進單車安全。
重大事故及災難
確保做好準備,以便迅速採取有效行動,應付重大事故及災難。
定期進行跨機構演習,以測試和加強應變計劃。
預防措施
監察恐怖活動的趨勢,確保警隊隨時準備就緒,為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受襲的處所提供保安建議,並調派人手執行反恐巡邏任務。
做好充分準備
定期進行訓練和跨機構演習,以測試和加強應變計劃。
應變行動
策略性調配反恐資源,確保採取適時、有效和協調的措施,應付恐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