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 (於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時起接受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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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數碼服務登入」帳戶? | 教學短片 |
按此進入網上服務申請平台 | 教學短片 |
親身到辦事處遞交申請(必須預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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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進入網上預約系統 (必須使用「智方便」或「智方便+」登入系統以作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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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公眾人士可查詢香港警方有否備存其個人之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如當事人曾有犯罪紀錄,將會收到該資料之副本。如當事人並無任何犯罪紀錄,只會收到口頭通知結果。
二、除非有合理理由及得到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主管的豁免,所有查閱資料要求均須由資料當事人提出。而且資料當事人必須親身前往提交指紋及跟進會面。
三、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申請可透過香港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或親身前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辦理手續。建議申請人於遞交申請前,先參閱常見問題。
辦事處的辦公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十五分 |
星期六,日/公眾假期 | 休息 |
四、選擇親身前往辦事處辦理手續的申請人須於網上預約系統 (https://online.booking.police.gov.hk) 辦理預約。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
五、申請人須準備下列文件辦理申請。
1. | 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
2. | 填妥的申請表[網上申請人可直接於網上服務申請平台填寫申請表] |
3. | 辦理申請費用每位港幣132元 網上申請人可用信用卡、轉數快及繳費靈方式付款。於辦事處辦理手續的申請人可用現金、八達通卡、轉數快或易辦事繳付。本處並不提供八達通卡增值服務 |
4. |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只適用於18歲以下的申請人) 凡未滿 18 歲的申請人,必須遞交父母或監護人簽署的同意書,以確定他們是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辦理有關手續。 |
5. | 有關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及申請人作為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證明(如申請人以有關人士的身分代資料當事人提出此申請) # “有關人士”(relevant person)的釋義請參閱《條例》第2(1)條。請留意,如所提交作為“有關人士”的身分的證明文件並不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的釋義,申請一概不獲接受。 |
六、所有申請人均須同意香港警務處採集並保留其指紋以處理申請。
七、網上申請
八、親身前往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
九、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作辦理其申請。他們有權以書面向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西翼十樓鑑證科總督察(支援)要求查閱及更正其個人資料。為收回辦理有關要求的行政費用,申請人可能須繳付影印所需資料副本的費用。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費用與政府現時收取的影印費用相同。當辦理申請的過程完成後,收集所得的指紋及其他個人資料會在合理期間銷毀。
辦事處地址 |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 |
電話 | • 有關申請事宜(如申請資格、申請文件等),請致電2860 6557 |
• 有關網上申請及其技術支援(如無法上傳文件、繳費等),請致電8226 1886 | |
電郵 | cncc-enquiries@police.gov.hk |
傳真 | 2200 4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