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眾人士作出的通告

牌照/許可證

最新邊境禁區界線

邊境禁區的覆蓋範圍, 由根據《公安條例》第36 條制定的 《邊境禁區令》(第245 章,附屬法例A)的附表指明。

政府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公布計劃,將邊境禁區的陸地覆蓋範圍,由當時約2 800 公頃,大幅縮減至約400 公頃。縮減後的邊境禁區,只會覆蓋邊界巡邏通路及其以北的土地、過境設施、沙頭角墟、沙頭角海以及米埔部分地方。該計劃旨在將邊境禁區縮減至保障公共秩序和邊界保安所需的最小範圍,以便當地居民和遊客可以無須申領禁區許可證而進入有關地區。

邊境禁區分三個階段縮減。第一和第二階段的邊境禁區縮減已分別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和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實施,縮減範圍覆蓋除梧桐河至蓮麻坑段以外的整個邊境禁區。

隨著梧桐河至蓮麻坑段的邊界巡邏通路建造工程已竣工,第三階段的邊境禁區縮減亦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生效。這個階段的縮減,釋出超過900公頃土地。這個階段完成後,整項邊境禁區縮減計劃亦告完成。

警方提醒市民,在邊境禁區正式開放後,需要特別留意新邊境禁區界線,以避免誤闖禁區。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8條》,任何人士如未持有有效的禁區許可證出入禁區,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及監禁2年。

公眾人士需留意的行山路線包括:

  1. 介乎橫瀝至沙頭角的一段蓮麻坑路為邊境禁區。行山人士除非持有效禁區許可証,否則進入蓮麻坑村後不能經該段蓮麻坑路離開(建議行山人士以為礦山警察瞭望站為終點,並經原路折返紅花嶺);
  2. 由紅花嶺經紅花寨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的行山路徑(當行山人士到達50Q KK126963 / 50Q KK127964 的山路交界點後,他們應沿東面行山路徑前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不建議由北面山徑落山前往伯公坳,因該處並無路徑前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以及
  3. 由麻雀嶺或萬屋邊經紅花嶺及紅花寨往蓮麻坑村、担水坑村或山咀村的行山路徑(請參考(i)及(ii)的建議)。

由於上述被釋出禁區範圍的地區有部份是連接一些熱門行山路徑,因此警方已預先在有關行山路徑豎立多個禁區警告牌提醒市民切勿誤闖禁區。如了解最新的邊境禁區界線,請參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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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15邊境禁區(修訂)令》,2015年第217號法律公告

繼政府於2022年6月首階段開放位於新界北部的沙頭角邊境禁區後,現將於2024年1月進一步開放沙頭角,讓市民大眾深入認識當地歷史文化、自然風光及旅遊景點。沙頭角禁區(除中英街外)將會以配額制形式,開放予持有效禁區許可證的旅客進入,包括旅行團及個別旅遊人士。

有興趣的市民可瀏覽以下網址,了解申請邊境禁區許可證的程序及遞交申請。

https://www.es.police.gov.hk/eserv-online-portal-ui/#/pages/e-services-application-forms/10?locale=zh_TW

有關沙頭角禁區本地遊的旅行團資訊,市民可留意香港旅遊業議會公佈的相關詳情,及直接聯絡持牌旅行代理商報名參加旅行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