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暨 香港警隊180周年
警察學院開放日」

場地規則

  1. 二維碼/入場證不得轉售或作任何商業用途;

  2. 入場人士在進入警察學院時須出示有效二維碼/入場證;學院職員可在任何時候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有效二維碼/入場證;

  3. 所有入場人士必須遵守場地規則及學院職員指示。任何人士如不遵守場地規則或學院職員指示,學院職員有權拒絕讓該人士進場,以及要求該人士立刻離場;

  4. 學院職員有權要求檢查入場人士所攜帶的物品,任何人士若拒絕讓學院職員檢查,將不得進入學院;

  5. 任何人士的衣物和配飾如帶有政治、種族、宗教或含冒犯意味的信息,將不得進入學院;

  6. 任何可能妨礙場地的公共秩序或對其他人士構成滋擾的物品,一律禁止攜帶入場。禁止攜帶入場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揚聲器、橫額、旗幟、印有口號或任何形式的宣傳物品、示威物品、利器(例如刀、剪)、含酒精飲品、寵物、爆炸品、易燃物品、化學及有害物質以及其他會傷人、損毁建築物或政府財物或妨礙公共秩序的物品;

  7. 任何人士如堅持攜帶上述物品,將不得進入學院;

  8. 任何人士不得在學院內:

    (a) 損壞、塗鴉或改動任何建築物、政府財物、標誌或設備;
    (b) 喧嘩、喊口號或製造聲浪;
    (c) 展示旗幟或標語或投擲物品;
    (d) 派發宣傳資料、紀念品或贈品;以及
    (e) 妨礙公共秩序、阻塞通道或滋擾他人

  9. 除指定吸煙區(即順泰園的休憩處)外,學院範圍內禁止吸煙;

  10. 訪客須留在指定範圍,不得進入任何限制區。在任何情況下,訪客不可在活動過程中接觸巡遊隊伍;

  11. 警察大匯演的座位按先到先得的原則分配。大匯演期間可能出現動作、煙火和爆炸場面,孕婦、小童和患有心臟病人士須留意;

  12. 訪客須對自身安全負責,並聽從學院職員指示;

  13. 部分活動設有年齡和身高限制;

  14. 活動進行期間,學院職員會拍照或錄影以作紀錄,所拍/錄的相片或影像或會用作公開展示或宣傳用途。警察學院保留所有相片或影像的使用權,使用前將不另行通知;以及

  15. 香港警務處保留修改這些條款與細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