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交通安全專題

交通部警員每天穿梭於香港繁忙的街道,保持交通順暢及安全。

交通部警員每天穿梭於香港繁忙的街道,保持交通順暢及安全。

2,107公里有多長?大約等於香港與日本九州大分縣之間的飛行距離、4,353座環球貿易廣場(ICC)疊起來的高度、29,818架波音747飛機頭尾相接地排成直線的長度。

根據運輸署數字,2,107公里是去年香港道路的總長度。

香港交通晝夜繁忙,交通部的警務人員每天奔走於總長超過2,000公里的多條道路上,確保道路安全及減少交通意外發生,工作絕不輕鬆。

警方致力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方致力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安全。

香港警務處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吳慶昌督察說:「警方著重打擊容易引致傷亡的交通意外主要為超速及危險駕駛。」

警方資料顯示,在香港於2016年因兇殺導致死亡人數共28人,而因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則達129人;今年截至三月,已有29人因交通意外死亡,可見交通事故的致命率不低。

超速駕駛

追求速度是最常見的超速成因,而車輛數量少的路面亦容易令駕駛者開快車。在新界北,超速黑點包括大埔新娘潭路、荃錦公路元朗八鄉往荃灣上山段及大埔道,這些都是較斜及多「瞓彎」位(電單車高速駛過彎處)的道路。

警員在元朗朗屏路旁偵速。

警員在元朗朗屏路旁偵速。

吳督察說:「警方打擊超速駕駛用的偵速工具主要有五款:路面偵速攝影機、偵速雷射槍、數碼雷達、軍裝巡邏車及隱形戰車。前三種能將超速情況拍下來,幫助警方舉證,而軍裝巡邏車及隱形戰車每天不定期出動,讓警員在路面即時對超速車輛進行票控,及檢控作出不良駕駛行為的駕駛者。」

警方常用的偵速工具。

警方常用的偵速工具。

一)路面偵速攝影機
安裝於馬路邊的高身橙色箱內,多見於意外黑點或市民投訴多的地方,位置固定。

二)偵速雷射槍
共分Laser Gun及TruCAM兩種,由受訓練的警員人手操作,過程有適當記錄。警員以雷射槍偵測到違例車輛的速度後,通知前方同袍將車截停檢控,或於稍後要求車主提交超速駕駛司機資料作日後檢控。

三)數碼雷達
新界北交通部最常用的偵速工具,能拍下超速車輛車牌,記錄超速事件日期及地點作日後檢控,位置不固定。

四)軍裝巡邏車
車內裝有偵速儀器,原理是按既定車速行駛,比較前方目標車輛及本身車輛的行車距離,從而得知目標車輛有否超速。軍裝車的外觀對一般駕駛者能起警告作用,每天不定期出動。

五)隱形戰車
外觀為普通私家車,車內裝有與巡邏軍裝車相同的偵速配備,亦是每天不定期出動。

軍裝巡邏車(右)及隱形戰車天天出勤。

軍裝巡邏車(右)及隱形戰車天天出勤。

在2016年,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透過數碼雷達、偵速攝影機及巡邏車與其他工具檢控的車輛數字分別為24,984,71,780及4,602輛。

現行超速駕駛罰則如下:

編號 違例事項 違反條款 定額罰款(港幣)
1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的速度駕駛 第41條 $320
2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15公里的速度駕駛,但違例事項編號2A或2B適用的情況除外 第41條 $450
(記3分)
2A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駕駛,但違例事項編號2B適用的情況除外 第41條 $600
(記5分)
2B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45公里的速度駕駛 第41條 $1,000
(記10分)

車輛改裝

很多車主喜歡為車輛裝身,小至在車窗貼上深色貼,大至改裝制動系統。不論大小的改動,任何不符合運輸署條例的車輛改裝均屬違法。警方表示車輛改裝會增加交通意外引致傷亡的風險,常見的車輛改裝包括在車尾加上尾翼或尖銳物體、換上沒有安全氣袋的軚盤、仿照賽車改裝車內裝置、提高死氣喉聲浪。

運輸署一級驗車主任龍沛華(左)解釋檢驗改裝車輛的程序。

運輸署一級驗車主任龍沛華(左)解釋檢驗改裝車輛的程序。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A條,除本規例的條文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使用,或致使或允許他人使用並沒有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本規例的任何車輛,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1991年第134號法律公告;由1997年第80號第102條)

吳督察說:「當遇上對路面構成即時危險的車輛,警方會將車輛截停,並將車拖往車輛檢驗中心,由運輸署驗車主任驗車。如果改裝車輛未有對路面構成即時危險,例如車頭燈或尾燈不能亮著,警方會向運輸署呈交欠妥車輛報告,要求車主到運輸署進行驗車。若運輸署驗車主任認為需要,會向車主發出車輛維修令。」

去年,新界北交通部共截停213架對路面有即時危險的改裝車輛,發出1,595份欠妥車輛報告。今年截至三月,警方已截停91架改裝車輛,發出1,003份欠妥車輛報告。

香港現時共有三個車輛檢驗中心,分別位於鰂魚涌、九龍灣及大欖涌。經新界北交通部處理的車輛會被拖往大欖涌車輛檢驗中心,由八名從運輸署調職警隊的專業驗車人員負責驗車。

運輸署一級驗車主任龍沛華說:「在警務處車輛檢驗中心所進行的驗車程序,基本上與一般續牌年驗程序無異,但這裡的的車輛一般接受違例檢控檢驗或意外撞毀調查,狀態有機會比年驗車輛較差。此外,因為驗車人員需要為故障項目拍照取證,有時更須找出故障的損壞成因,最後亦要撰寫驗車報告。故此,每架車檢驗時間會較續牌年驗為長,大約需要一個至個半小時。」

被送往車輛檢驗中心的車輛會由運輸署詳細檢驗車內外的不同部分。

被送往車輛檢驗中心的車輛會由運輸署詳細檢驗車內外的不同部分。

現行運輸署採用的車輛目視檢驗共分為四個階段:

階段一:包括檢查車前引擎室、車廂內及車身外部。除了要核對車輛識別碼(VIN)外,所有部份與附件的狀態都是檢查範圍。保養妥善、穩妥、安全與符合法例要求都是檢查的重點。其中包括剎車油水平、引擎、雨水撥及噴洗器、車窗透光率、車門、輪胎、座位、安全帶,車身及司機位操控等。

階段二:包括檢查車輛底盤、懸掛、制動及排氣系統是否保養妥善、穩妥、安全與符合法例要求。在此階段,除了檢查底盤狀況外,懸掛、制動及排氣系統的配件都是檢查範圍。其中包括車陣、剎車卡鉗、剎車鼓、避震彈弓、減震器及排氣系統等。

階段三:包括檢查車輛的燈號是否保養妥善、穩妥、安全與符合法例要求。

階段四:包括使用儀器測試車輛的剎車效能及排放物能否達至符合法例要求。

在車尾加上尖銳物件是常見的車輛改裝(紅圈示)。

在車尾加上尖銳物件是常見的車輛改裝(紅圈示)。

龍主任補充:「驗車之後,驗車主任會將相關的驗車報告呈交予負責跟進的隊伍。如當中有故障項目,報告會轉交中央檢控組審閱。一般情況下,待驗車輛會在車輛檢驗中心扣留大約72小時,情況嚴重者警方或需考慮延長扣留時間。」

違例泊車

為保持交通順暢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打擊違例泊車是警方每天進行的執法行動。自去年六月起,警方推出針對違例泊車的「Operation Movesky動天行動」,成效顯著。

違例泊車對道路造成阻塞。

違例泊車對道路造成阻塞。

香港警務處新界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辜超逸督察說:「去年六月至今年三月,警方共進行了六次全港性打擊違例泊車的大型行動,行動中我們亦找出多個違泊黑點。2016年,新界北共發出366,224張定額罰款告票。」

今年,警方會繼續進行針對違泊的行動,平均每兩個月一次。

行人及單車使用者安全

香港警務處新界北交通部道路安全組張永雄督察說:「預防事故發生是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最有效方法。除日常執法外,警方亦致力透過宣傳及教育,提高公眾對交通安全的意識,尤其是對行人及騎單車人士。」

在新界北,警方曾在輕鐵交匯處觀察行人過路,並頒發證書予守法過路的市民,以示嘉許。

單車方面,警方自2013年起從不同中、小學、少年警訊及女童軍招募單車安全大使。目前,有250位活躍的「Smartrider」單車安全大使,向騎單車者宣揚安全意識。自半年前起,警方與醫療輔助隊及聖約翰救傷隊加強溝通合作,由聖約翰救傷隊在大埔汀角路、大尾篤等意外黑點設置急救站,即時處理輕微損傷及加強急救服務。

警方與醫療輔助隊合作,在大埔單車徑設置救傷站。

警方與醫療輔助隊合作,在大埔單車徑設置救傷站。

張督察說:「為保障租用單車者安全,警方亦會隨機抽查區內出租單車店的單車是否安全,並提醒店主及負責人法律上的責任。」

市民租用單車時,應確保車前的白燈及車後的紅燈能夠亮起、響鈴能發出響聲、煞車器能正常運作等。另外,切記配戴保護裝備及遵守交通燈號及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