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而是于网上流通的虚拟商品,其价值并无实物或发行人支持,所以并无固定价值。而比特币并不在金融管理局的监管范围内。
虚拟商品的交易存在保安风险,例如交易网站可能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而导致比特币丢失,或受到骇客入侵等。
亦有骗徒吹嘘投资比特币的好处,提供虚假投资机会,例如声称可于其网上交易平台透过购买〔掘矿合约〕从而轻易取得数量倍增的比特币,购买合约愈多,所得的利益亦愈大。受害人初时会收到利润,于是放心投入更多金钱,或鼓励朋友参加。其后网中交易平台突然停止运作,受害人亦无法取得声称投资所得的比特币,骗徒亦挟巨款逃之夭夭。
由于虚拟商品交易的保密特性,过往曾有不法分子利用比特币等虚拟商品清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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