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騙案」最新手法

買賣樓宇要留心!騙徒冒充業主行騙,受害人蒙受金錢損失。

最新犯案手法

  1. 騙徒使用偽造身分證,冒充業主放售物業,並稱物業租客拒絕買家睇樓,成功欺騙地產代理、律師樓及買家等。另外,騙徒更改自己的姓名為物業真實業主的姓名以開立銀行帳戶,其後利用該銀行帳戶收取買家訂金,然後逃去無蹤,令買家蒙受損失。

  2. 騙徒選擇租住一些沒有承做銀行按揭的物業,藉此取得業主的身分資料,其後偽造該物業的業權契和冒充業主,並利用偽造的身分證明文件,向銀行或物業貸款公司申請按揭貸款。騙徒更可能以此手法進一步欺騙其他貸款公司。騙徒取得貸款後,便逃去無蹤。稍後真業主收到還款追討信而揭發騙案。

防罪小貼士

地產代理、律師樓、銀行及物業貸款公司

地產代理、律師樓、銀行及物業貸款公司應盡職核實業權實況,慎防招致損失;如對業主或租客的身分有懷疑,應進一步查核對方身分,例如要求出示物業的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比較業權契上的簽署等。

業主

為免物業被利用作為行騙工具,業主應留意可疑之郵件或來電。如業主對租客身份有懷疑,應進一步查核對方身分;特別是如業主並不居住在該地址,業主更應經常留意自己所擁有的物業狀況,包括實地查察,以免被騙徒利用作行騙工具。

買家

購買二手物業時,務必提高警覺,要求有關代理及律師樓盡可能查核業主身份,甚至進行實地查察。市民如想提防被騙,便應認清騙徒詐騙手法。如有懷疑,應立即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