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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贷款
现时该社提供的贷款分为「普通贷款」、「特别贷款」、「交税易」及「税务贷款」优惠计划等。之前介绍了「税务贷款」优惠计划及「普通贷款」,今次简介一下「特别贷款」。
最高贷款额:二十五万元(月薪十倍或股金结余十倍,按两者较少而批出)
最长还款期:四十八期
贷款理由:购买楼宇(包括赎楼)、缴付税项、入住私家医院(社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昂贵药物治疗及有关医疗用具(只限社员直系亲属)、子女海外教育费用、购买私家车辆、天灾损失、结婚费、治丧费及购买阴宅(注一)(只限社员已故直系亲属)
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之前六个月无间断储蓄及还款
所有特别贷款申请,社员必须呈交有关证明文件、薪俸结算书及住址证明副本以供审核。该社对於审批贷款申请(注二),保留一切最终决策权。
上述条款适用於仍在警队服务之社员,已离开警队之社员(包括退休及已调往其他政府部门的社员),其贷款额则不可超越其在该社的股金结余。
有关详情,请浏览该社网页(可透过二维条码登入)或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向该社职员查询。
(注一)「阴宅」包括本地及海外之坟地及龛位,但不包括购买「寿基」(即於身故前预购坟地及/或龛位)。在本港购买的龛位所在地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合法地点(即指发展局公布之《私营骨灰龛资料》的「第一部分:符合土地契约的用途限制及法定城市规划规定及未有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私营骨灰龛。」)
(注二):审批贷款申请须视乎社员的还款能力、储蓄及还款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