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於二〇〇五年十月推出「陽光路上」培訓計劃,透過培訓,加強殘疾或出現精神病早期徵狀的青少年就業能力。社署鼓勵服務機構為該類青少年提供就業培訓,例如與工作相關的個人技巧課程、探訪職業康復服務單位或特定的工作技能,如電腦技巧、職業英語等。
警隊於二〇〇七年參與計劃,成為其中一個服務機構。今年的實習工作經社會福利署配對後,香港知專設計學院畢業生黃津榕被派到警隊實習。
黃津榕坦言本身沒有工作經驗,因此參加計劃,希望在實習工作中汲取經驗,改善不足之處,為將來找工作奠下基礎及作更好的準備。
她九月起在警察總部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查詢中心實習,主要工作是在中心內接待市民,因應市民不同的需要提供協助,例如詢問市民是否繳交罰款或查詢交通告票,還是申請交通違例紀錄等,再請市民取票輪候服務,並提醒已拿籌的市民前往那一個櫃檯。
她指實習前比較害羞,甚少主動與人傾談。但上班後接觸的人多了,不但令她較主動,亦改善了個人的溝通技巧。此外,由於需留意市民的舉動,看他們有什麼需要,她的觀察力也有所加強,而這些改進,相信對她將來申請工作甚有幫助。事實上,這些改變對現時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
她感謝警隊對她的支持,指出警隊的設施十分完善,包括設有無障礙通道及中性暢通易達洗手間等。她又指同事非常友善,遇到疑問或不懂的事情,他們亦樂意解答,又經常與她傾談。她說:「實習工作既充實又實用,對有需要的青少年來說,是很好的學習機會。」
最後,她希望社會人士人多關注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鼓勵他們接觸不同人士及幫助他們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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