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间保安公司於三月二十一日在警察总部举行的第四届「保安服务最佳培训奖颁奖礼」获表扬。
行动处处长黄志雄主持典礼时表示,奖励计划旨在推动保安公司为属下保安从业员发展持续培训计划,提升他们的服务质素和专业能力,并可有效地配合和协助警方维持治安,有利保安业的长远发展。
他说,警务处一直透过不同途径推动保安服务业提供优质服务,除定期巡查保安公司,向管理层及员工提供意见和指引外,各总区防止罪案办公室亦定期举办「最佳保安员选举」,以肯定他们的贡献和成就。
去年,教育局亦协助保安服务业成立「培训谘询委员会」,筹备推行「资历架构」计划,鼓励保安从业员自我增值,确立进修的目标,获取更专业的认可资历。
第四届「保安服务最佳培训奖」再次由防止罪案科和职业训练局保安服务业训练委员会合办,并得到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全力支持。
奖励计划分为四个组别:「第一类牌照保安公司」(提供一般保安服务,雇用五百零一名或以上员工)、「第一类牌照保安公司」(提供一般保安服务,雇用五百名或以下员工)、「第二类牌照保安公司」(提供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和「第三类牌照保安公司」(提供保安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
评判团由警队、职业训练局和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的代表组成,成员评核参与公司在培训方面所作的投资,评核范围包括在过去一年曾提供的培训时数、受训员工数目、培训课程涵盖范围及管理层对培训计划的参与和支持程度等。
脱颖而出的保安公司获颁发金银铜及优异奖,以表扬他们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所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