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被指定人委任书」资料
每名申请人於申请入社时均须填写一份「入社申请表」,该表的背页为「被指定人委任书」,其内容具法律效力。如社员不幸身故,该社将根据储蓄互助社条例第二十三条及「被指定人委任书」上所填写之「被指定人」,处理该去世社员的储蓄、股息及该社提供予社员之所有福利项目金额。社员有权修改及更新「被指定人委任书」内的「个人」及「被指定人」的资料,惟社员须亲临该社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委托或授权他人代办。
该社於覆核社员的「入社申请表」时,发现部分现存的「被指定人委任书」上的资料不完整,如欠缺「被指定人」细目资料、社员本人的签署或社员签署式样不相同等问题。为保障各社员利益,曾收到该社发信通知的社员,请尽早亲临该社办事处补办有关手续。
如有查询,请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