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警务处处长: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时十五分于机场跑道海域,我们船上一行十五人,有大人有小朋友,由于情况危急,因钓鱼船机仓内入水,立即致电报警,在报警后约十分钟,水警五号船及水警六十号船已相继到达,令我们感到非常感恩。两艘警船到达后,以快速动作把船内的水抽出,亦立即疏散家人到警船内,并作出安抚。在此特别表扬两艘水警船的警员,回程途中,并教导我们如万一再一次出事,要作出如何安排及镇定,先穿上救生衣...等等。
在此,本人及其家人感到警员的悉心照顾及快速处理问题极为赞赏,特此表扬。
市民陈小姐
(编按:信中表扬的人员为水警西分区水警五号船近岸巡逻小队第三队警长王耀华,警员谭伟昌、陆咏基、方世豪、陈硕晖及陈展宜,水警六十号船巡逻小队第二队警长林文忠、林卓伦及吴伟雄,警员黎砚伦、陈子健、高永华、杜文辉、张荣升、陈保龙、李景豪、林兆坤、吴颖伦及钟惠娴。)
《感谢栏》传递市民对人员及警队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