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曾伟雄在最近的处长园游会中,邀请了退休警司高峻和其太太出席。高峻的女儿便是去年十一月十五日警察学院结业会操的检阅官 ―― 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主席高育贤。
于园游会负责接待高峻的处长参事范敏成警司说∶「虽然高峻早在处长加入警队前数年已退休,但处长于八十年代任职毒品调查科期间亦对高峻略有所闻。高峻在警队的职业生涯表现超卓,当年像他那样从员佐级一直晋升至警司的例子可谓非常罕见。离开警队后,高峻更转职为律师。」
在园游会中,高峻对往事娓娓道来:「我于一九五〇年加入警队时一个英文字也不懂,于是我在公余时努力进修。几年后,我取得督察级的入职资格。不过,那时候警队没有让员佐级人员投考督察的正式途径,于是我毅然致函处长,希望他会考虑我。」
「结果令我非常意外,三星期后总部发出通令招募合资格的员佐级人员投考督察,而条件是要通过英文测试。我投考了,更幸运地取得及格的成绩。记得当时约有一百名申请者,最后只有十三人成功通过测试。」
「一九五四年我开始接受督察入职训练。为区分我们与其他训练课程的人员,我们都被称为『学员』。此外,为免训练时有阶级差别,『学员』受训时都无须配戴原任职级的阶级章。最初我们会在帽上系上白布以识别『学员』身分,其后改为用小白布遮盖肩章上的编号。经过六个月的训练,我们便回复原任职级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一直耐心等待着……」
三个月后, 四名员佐级人员获委任为见习督察,高峻是其中一员。其他「学员」也在随后的八个月内相继获委任。
在高峻的警务生涯里,他曾驻守不同的行动和刑侦岗位。他在警队服务期间亦屡获嘉奖,当中包括指挥官嘉奖(一九六〇和一九六四年)、港督嘉奖(一九七四年)、殖民地警察奖章(一九七〇年),以及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一九七一年)。高峻在退休前为署理高级警司。
范敏成表示:「能在园游会中与高峻伉俪对话,我深感荣幸。高峻忆述自己的警务生涯时,仿如昨日。他的警察故事引人入胜,其中更包括他与六十至七十年代处长的有趣轶事。」
警队员佐级人员晋升至督察的制度由当年而起。由二〇〇九/一〇年度至今,共有二百六十六名警署警长、警长和警员获擢升为督察,占同期招募总人数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