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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協助管理的團體保險計劃「中央基金」及「家庭保障基金」現正接受在職人員申請,截止日期為十二月三日。「中央基金」為初級警務人員而設,「家庭保障基金」的服務對象則為督察或以上職級人員和文職人員。兩個基金均旨在為於在職期間不幸身故,或因意外而導致不同程度永久傷殘的人員提供最高五十萬的保險賠償。
保障內容
請瀏覽警察內聯網 → 你的福利 → 中央基金/家庭保障基金。
申請辦法
請瀏覽警察告示欄或致電2860-325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