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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警務人員子女走出香港,接觸不同文化從而擴闊國際視野,警察福利基金的「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現資助警務人員子女到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
資助計劃提供七十一個名額,供高級警司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申請。資助名額會按實際人員的比例分配,名額及資助金額如下︰
職級 | 資助名額 | 資助金額 | ||
高級警司、警司 | 2 | 港幣一千元 | 或 | 每名子女學費的70% (以較少金額為準) |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 | 9 | 港幣二千元 | ||
初級警務人員 | 60 | 港幣三千元 |
有意申請的警務人員請參閱以下資助計劃條款: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其子女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的親生或經合法領養的子女,並未曾於此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為警務人員,只須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遞交申請表格。
(二)申請人的子女必須於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時年齡介乎十二至二十一歲,即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至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
(三)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除外),惟課程須在六月至八月期間舉行,由知名機構開辦,並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規校內課程將不獲資助。
(四)如有任何爭議,警隊保留最終決定權。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刊載於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及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的申請表格,連同申請人子女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及其二〇一七/一八學年的成績單副本(必須包括下學期),親身遞交或郵寄至: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
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
〔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務)2〕
截止申請日期:六月六日下午五時(以郵戳為準)
其他資料
如報名人數超過資助計劃的名額,申請結果將以抽籤形式分配。抽籤暫定於六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九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會議室舉行,結果將於六月二十日透過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公布,並以電子郵件網絡發出個別通知。
成功申請者須於七月十五日或之前,向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務)2〕呈交暑期課程的詳細資料、入讀課程確認書等有關文件。詳情請參閱確認通知。申請人交妥證明文件後,財務科會將資助款項存入申請人支帳戶口。任何成功申請者的子女若缺席有關課程,而缺席原因又不為警隊接納,須全數退還資助款項。參加者回港後,將有機會獲邀請協助籌辦與資助計劃有關的活動。
詳情可參閱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的公告或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查詢請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2860-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