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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學長計劃」於七月二十三日舉行參觀活動,近四十名大學生參觀了警察公共關係科,活動更邀請了兩名好市民獎得獎者分享其得獎故事及感受。
陳先生於二〇一九年協助一名被搶劫的長者奪回失物,過程中被匪徒用刀斬傷,傷口縫了二十多針。學員問陳先生有否後悔當天的決定,他堅定地說:「我沒有後悔,如同類事情再次發生,我仍會選擇追截匪徒。」
任職消防員的黎先生去年在沙田目擊一名男子被搶劫,於是狂追五百米,協助警方將匪徒繩之於法,而匪徒亦因盜竊罪被判入獄八個月。學員問黎先生為什麼不交由警方處理,他回應說:「我相信警方有能力處理事件,但目擊罪案發生,怎能袖手旁觀?若每位市民都對身邊的事情漠不關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變得十分疏離。」
另外兩位好市民獎得獎者亦於五月向約三十名香港律師會「青Teen講場」的參加者分享其獲獎經歷。麥先生協助警方在深水埗兜截並拘捕一名偷取手提電話的匪徒。而陳女士則主動配合警方行動,堵截一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案件,匪徒最終被判監禁兩年零兩個月。
兩次分享活動中,參加者都非常佩服得獎者的勇氣和正義感,各得獎者亦勉勵年輕人時刻抱着勇於助人的心,致力實踐好市民獎「好人好事好市民,盡心盡力盡幫人」的精神,將正能量帶給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