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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工作富挑戰性 協助警方服務市民 一些人對法醫的工作感到很不可思議,認為案件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仍可憑他們的協助破案。 就如於一九七五年在跑馬地發生的紙盒藏屍案,法醫科及政府化驗所人員為收集得的證物和纖維進行科學化的檢驗和分析,令警方得以搜集足夠證據,起訴一名男子,成為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鑑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 法醫科主任顧問醫生蒙海強說,其實法醫的工作並非如電影和小說描繪得那麼玄妙。他們的工作其實是非常實事求是,重分析,講求科學上和醫學上的證據,並不會作出揣測。團隊精神亦非常重要,因為搜集證據還需要化驗師、軍械法證科及鑑證科的人員配合。 蒙醫生說:「我們的工作是非常專業和獨立的,主要是利用臨床法醫學和病理學的知識搜集證據,從而協助執法部門的調查工作,並在法庭上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
蒙醫生說,他們以應用醫學找出死者的資料,如從骨骼中取得有關血型和脫氧核糖核酸(DNA)的資料,從而斷定死者的身份,並可從血液中的一氧化碳濃度來判斷死者死亡的先後次序。 法醫另一項廣為人知的工作便是剖驗屍體,斷定死因。如去年發生在九龍灣德福花園的五屍命案,法醫科人員驗出死者均是中山埃毒致命,為警方的調查工作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 蒙醫生說:「法醫工作可以歸納為一個名為Locard Principle的大原則——即是每一個接觸都會留下一些痕跡。」 就如駕車者在撞斃途人後不顧而去,以為沒有目擊證人便能逃之夭夭便錯了。因為一經接觸,車輛便會在現場留下一些證據。 蒙醫生說:「法醫人員可從死者身上的傷痕和傷痕的位置、現場搜集得的玻璃碎片和肇事車輛留下的其他痕跡,獲得有關車輛的種類、牌子、顏色甚至出廠年期等資料,有助警方追緝涉案人士。」 蒙醫生表示,法醫科人員的工作範圍十分廣泛,除了檢驗死者外,法醫人員亦會進行活體檢查。需要進行這類檢查的案件包括毆打、虐兒、非法墮胎和性侵犯等。法醫人員會為聲稱受害人和被指控的人士進行檢查,從他們身上搜集證據。 蒙醫生說,法證科人員的任務就是為死者「說話」和保障市民的權益。為死者「說話」,即確定他們的身份和死因,而法醫學的應用,能幫助找出事情的真相,保障受害人和清白者的權益。 談到法醫科的歷史,蒙醫生說隨需求的增加,法醫科由五十年代只有一名法醫增加至現時的十七名,他們全隸屬衛生署。 蒙醫生於一九七二年加入法醫科工作,辦公室設於當時剛落成的梅理大樓。他說不覺已在法醫科工作了多個年頭,梅理大樓曾是灣仔區最高的建築物,但現在也行將拆卸了。 問到他的工作感想時,蒙醫生說法醫的工作非常富挑戰性,能在服務社會的同時,滿足他的好奇心,並且訓練出以冷靜的頭腦、平和的心去處理事情的能耐。 〈〈 返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