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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長洲實施新輪班制度的問題 編輯先生: 本人希望在此回應第六五四期《警聲》內有關「長洲實施新輪值制度,人員更多時間陪伴家人」的報導。新輪值制度不但不能配合警隊推廣的健康生活模式,而且因每位在離島駐守的警務人員,每日最少要花三個半至五小時不等的時間往返離島工作,再加上每日八小時四十五分鐘的值勤時間,實際留在家中的時間只有兩小時(減去八小時的睡眠時間)。例如當值早更,起床時間大約在早上四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間,下班後約在六時三十分至八時才回到家中,於是吃罷晚飯便要立即上床休息。 因每天往返當值,初步預計每年要增加一百萬元的交通津貼,此實為「勞警傷財」。再者,在新制度下又會失去一批後備支援人手。舉個例子,在舊制度下中更的同事下班後會在警署內休息,若夜更有突發事件發生時,他們便可立即支援,而早更下班後,也會有一隊人員在離島休班,可支援中更的人員。 在颱風發生時,當班的警務人員因無船行走,又沒有其他人手支援,他們只好長時間當值,直至颱風過後。 透過問卷調查,駐守水警長洲分區(包括坪洲及南丫島)的巡邏小隊及刑偵隊人員,百分之百不贊成這個新輪值制度及希望回復原用之更分,希望水警總部長官能正視這個問題。
水警長洲分區警長
回覆有關長洲實施新輪班制度的問題 長洲分區過往因為地理環境及交通的因素,例如欠缺午夜後至早上六時的渡輪服務,而採用了“中-早-夜”模式的連續更分,令人員無法每天下班後回家休息。此制度不單與警隊其他單位的輪更制度不相符,而且根據警隊健康生活模式研究報告,長期追更對健康及身心都有害處。 最近因為有了渡輪新班期改動,包括快船及午夜後的航班,以及配合警隊推行健康生活模式,各分區單位採用每兩周三個休息日的安排,長洲分區已於四月十八日開始試行警隊現行輪更制度三個月。 本區對任何原有制度的改變遇上一定程度阻力,是可以明暸和理解。 海港警區管理階層在推行這新更分前曾作出充分諮詢,對各人員所關心的事項與問題,已作出適當的安排。 方警長信中提及上下班所需的時間已在諮詢時作出商討,而車船津貼方面已參照公務員條例的規定向各人員作出指引及安排。 在試行新更制期間,區及分區管理階層會密切注意試驗進展,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的改善措施和調整。
水警海港警區指揮官 *本文只有中文版本 *This article has Chinese version only 〈〈 返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