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會泳池設施的問題 編輯先生: 界限街警察體育遊樂會設備尚算齊全,泳池亦合標準,只可惜泳池旁的通道缺乏隔熱膠墊或膠地氈。 在炎熱烈日之下,游泳本來是一件樂事,可是赤著腳從更衣室步行到泳池,雖然不算遙遠,但要踏在曬得灸熱的地磚上行走,我相信沒有幾多人會覺得好受,在地磚上停留多幾秒必定會灼傷足底。身為男子漢也覺難受,可想而知女士和小孩們會覺得更加難受,因為從女更衣室步行至泳池的路程更遠,要繞過無謂的鐵欄才可到達。 雖然因為以清潔理由不准泳客穿鞋到池面,但理應可以讓他們穿拖鞋從更衣室步行到池邊,這樣更加衛生,或在池邊到更衣室之間的地上加上膠地氈,那就更方便。 我覺得警察會在這方面是採取雙重標準,因為警察會的職員是可以穿鞋進入泳池範圍,而保安員也是穿皮鞋在泳池旁巡邏。 本人要求界限街警察體育遊樂會負責人加以改善。 偵緝高級警員黎樹傑 回覆警察會泳池設施的問題 編輯先生: 本會為鼓勵一家大小一起參與活動,因此有別其他公眾泳池,是准許非游泳人士進入泳池範圍,此舉是方便家長會員能與子女同樂,增進親子關係。不過,為衛生緣故,會員進入泳池範圍,均不能穿拖鞋或任何鞋履,因為會員鞋底的清潔程度是很難評估或監管。而本會泳池範圍因為經常保持清潔,所以會員都非常安心使用,亦樂於遵從此規定,泳池開放以來,本會亦未曾接獲因池面不潔而染病的報告。 至於赤足行走已曬熱的地磚,不舒服的感覺是可以理解的,但本會從未接獲任何腳底灼傷的報告。據觀察所見,會員很少在泳池旁停留,他們通常是留在陰涼之處或盡快進入池中,免受太陽曝曬之苦。 貴讀者提議在通道上設置膠地氈,本會認為具危險性,因使用本會設施的兒童極多,他們被地氈絆倒的機會會很高。現時市政總署轄下的新建泳池,部分泳池通道鋪設有膠面地磚,防熱效果很好,本會會要求建築署研究設置此等地磚之可行性,將本會部分的池面地磚在下年度更換,以減會員雙足受熱之苦。 本會附例並無要求本會泳池值日員工須赤足行走池面,但為清潔起見,他們須穿鞋底乾淨之拖鞋,以保持衛生。 謹在此多謝貴讀者之寶貴意見。 警察體育遊樂會總經理 *本文只有中文版本 *This article has Chinese version only 〈〈 返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