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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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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輔警人員未能使用警察會設施

編輯先生:

一直以來,警察體育遊樂會都會發出會員證予正規警務人員、輔助警察、文職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使用,而當該人員正式退休之後,並會獲發退休人員會員證以供繼續使用。但退休輔警人員卻沒有這種權利,當我們正式退休之後,要立即將會員證交還。據我所知,警官俱樂部也是採取同樣政策,除非是警司級或以上的輔警人員,才可繼續享用該俱樂部的設施。

我想知道警隊會否就上述不公平的政策作出修訂,因為大家同時也為警隊作出一定的貢獻,為何到退休之後,卻連這小小的福利也要立即剝奪呢?而且我相信不會因此需要作出龐大的行政開支。





輔警警署警長李君祖



警察會使用率高會員資格暫未能修訂

編輯先生:

警察體育遊樂會現有會員人數已超過十萬人。每日進入該會的會員及來賓超過三千人,周末、星期日及暑假每日更達四、五千人,差不多達到該會可容納的極限。故此,進一步擴大合資格會員的範圍,將會影響到警察體育遊樂會設施的使用及服務的質素。

警務處聯誼康樂事務委員會曾在一九九八年檢討及修訂有關會員資格的附例,在現階段並不打算對該附例再進行修改。



高級警司
(膳食、會所、體育及康樂)
謝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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