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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電腦罪案偵查及法證課程
大大提高人員調查蒐證能力

一批人員最近完成一項創新的課程,取得偵查及搜集電腦法證證據的專門知識。

今後電腦罪犯要掩飾他們的犯罪行為將會倍感困難,因為透過課程,學員獲得有關電腦罪案的最新趨勢以及打擊的方法。

商業罪案調查科屬下的電腦罪案組於一月七至二十五日與香港科技大學及廉政公署合辦了一個「電腦罪案調查及電腦法證」課程。

學員當中有十一人來自警隊、四人來自廉政公署、五人來自香港海關、兩人來自入境事務處,還有一位高級政府律師。

課程講者除了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國雄及高級督察馮偉強外,還有科技大學的陳天雄教授,蔡文海博士等,以及海外專家。

陳國雄表示,由於互聯網的廣泛使用,以及隨之而來的社會及經濟基礎結構改變,警隊早已預期電子罪案會有所增加,因而籌辦了今次的課程。

他說,電腦科技如以電子郵件及互聯網通訊,以及不為人知的電子密碼,為罪犯提供不少方便。

•課程的其中一位講者商罪科總督察陳國雄。

陳國雄說:「互聯網的出現帶來一個新的情況,個人、社會、文化及經濟活動都廣泛應用電腦,令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在網上進行賭博、散播兒童淫褻物品、資訊戰爭、恐怖活動、敲詐、電郵轟炸、商業欺詐及工業間諜活動等。」

「罪案已超越地域及司法的界限,罪犯不是在罪案現場干犯罪案,而是經由網絡供應商及有線或無線通訊承辦者所提供的各類通訊媒介,如光纖、人造衛星及微波傳送等,以遙控方式作案。」

陳國雄表示,在處理數碼證據如數碼簽名、電子現金、銀行及其他財務紀錄、電子文件及水印,以及追尋電腦罪犯的數碼指紋及足印時,電腦罪案調查人員的知識和技巧以及電腦法證分析對有關執法行動至為重要。

他說:「時至今日,人們不單將互聯網及電腦應用於資訊方面,還會將其用於涉及金錢的交易。但與一般利用印刷文件進行的交易不同,網上交易沒有手寫簽名,也沒有指模及見證人,因而會出現問題。課程教導學員怎樣找尋及分析這類電子法證證據,以及如何將之轉化成可在法庭上提出及令人明白的證據。」

「電腦罪犯實際上會留下不少線索,而這方面的法證工作恰似分析指模或纖維,所不同者是以一種涉及資料收復及電子搜尋的較複雜方式進行而已。」

「所以在電腦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的同時,調查人員需要擁有必需的知識和技巧去調查及分析在流動電話、掌上電腦、數碼記事簿、微型電腦、電子郵件、互聯網通話服務及電子現金卡中找到的電子證據。」

刑事及保安處處長劉振星為課程主持了開幕禮,警隊年內將會舉辦同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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