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警鐘誤鳴數字創十年最低
一九九九年錄得的警鐘誤鳴數字是近十年來最低。去年,警隊共處理了四萬零九百五十九宗警鐘誤鳴,較一九九八年的四萬八千八百三十九宗減少了百分之十六,比一九九三年的誤鳴最高紀錄五萬二千八百八十六宗減少百分之二十二。
防止罪案科主管羅拔士警司於三月九日舉行的一項頒贈儀式中,公布這令人鼓舞的信息。羅拔士頒贈嘉許狀予五所警報接收中心,表揚他們於去年在監察防盜警鐘系統方面達到最低誤鳴比率。
羅拔士說:「我們必須指出,在誤鳴數字下降的同時,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九年間,受監察警鐘裝置的數目則增加了百分之十二,在一九九九年年底,全港共有二萬四千九百八十二個警鐘裝置。」
羅拔士表示,去年整體警鐘誤鳴比率為一點六五。此比率是每一警鐘裝置每年的誤鳴次數。他說減少警鐘誤鳴次數有賴監察公司,香港護衛協會與警隊三者之間的合作。
去年,香港護衛協會在防止罪案科及所有警鐘監察公司(連同非香港護衛協會會員在內)的支持下,試行了新制訂的業務守則六個月,包括在報警前先行核實警報,及每月由警報接收中心提交有關的資料分析。羅拔士表示,這些資料十分重要,有助找出警鐘誤鳴的起因和解決有關問題。防止罪案科防盜警鐘檢查小組亦加以配合,加強檢查最低處理級別的警鐘裝置。
他說:「不過,經警方處理的誤鳴事件仍佔所有受監管警鐘鳴響事件的百分之九十九點五。一九九九年,只有二百二十六宗警鐘鳴響案件鑑定為真實鳴響。」
警鐘誤鳴乃存在多年的全球性問題,世界各地都制訂不同政策,試圖解決這個難題。有些國家透過立法制定罰款,有些國家將處理方法由警方轉嫁至私營機構。香港自一九九四年起實施三級制的防盜警鐘系統分級處理政策,有關的警力調派政策與英國警隊推行的十分相似但限制明顯比較寬鬆。
羅拔士促請各方繼續努力,並希望警報接收中心繼續與警方合作,在今年將誤鳴比率下調至一點五或更低。他希望這個目標能夠在二○○一年時下調至一點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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