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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新警司評核報告表格
全面評定工作表現

•總警司(人事管理)古樸(右)與警司趙啟丁展示新的警司級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報告表。

全新的工作表現管理制度將於下月推行,以配合新一輪的工作表現評核。在新制度下,處方將率先採用以才能為本的評核報告表,評核警司級人員的工作表現。

新工作表現管理制度是透過改善現行的評核以及訓練和發展制度而擬定的,整個過程將採用電腦進行,以便處方更容易掌握各項人事資料。

新制度採納了公務員體制改革的各項建議,例如有關增薪點的評審以及其他新措施,務求增加評核工作的透明度。此外,新制度亦鼓勵主管人員根據受評核者的行為表現進行評核,並且盡可能以實例來支持所作的評論,使評核工作更加客觀公正。

警司(人事管理)趙啟丁說,警隊在發表抱負聲明後,隨即展開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研究。這項研究非常詳細和深入,參考了英國、美國和澳洲警隊以及其他私營企業的經驗,並在香港警隊內部進行廣泛諮詢。

趙啟丁說:「我們明白香港警隊是獨一無二的,因此不能照搬別人的制度,而必須建立自己的制度,以迎合我們的獨特需要。」

「不過,就算有了世界上最好的評核表格,我們也不能完全排除評核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主觀因素。只有透過長期教育和各方人士的全力合作,才能徹底改變這個情況。」

新工作表現管理制度中強調的六種核心才能是由警隊價值觀以及稱職的警務人員所必需具備的各種條件演變而來。這六種核心才能以具體的行為方式加以演譯,為負責填寫評核報告的人員提供指引。 趙啟丁說:「處方對於不同職級人員在各種核心才能方面所要求的行為水平有分別,因此,各職級人員評核報告表的設計亦會因應其職級所要求的行為水平而製定。」

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研究目前仍在進行中,預計督察級和初級警務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亦將於未來數年進行類似審定。另一方面,處方一直以來皆有知會各員工組織有關是項研究工作的進展。

人員如對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研究或警司級人員評核報告表的推行有疑問,可致電2860-3367與趙啟丁聯絡,或用警察電子郵件網絡電郵至sp-pm,又或致電2804-1748與人事資訊通用系統管理辦公室人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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