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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關係 2866-7519 警務人員子女助學金 我們今期簡介由「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和「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支付的警務人員子女助學金。該助學金用作資助正在就讀中學四年級至大專的學生。所有初級警務人員如其子女正就讀於本港的官立、政府津貼或資助中學四年級,以至第一個全日制學位課程(重讀生除外),均可申請,但其子女所升讀的本地或非本地大專院校必須為當地政府認可。所有督察級人員如其子女正在本港或非本地大專院校就讀,亦符合資格申請,但警司級或以上的人員並不包括在這項資助計劃內。合資格職級的輔警、退休人員及已故警務人員配偶的子女亦可參加此計劃。 凡升讀本港的官立、政府津貼或資助中學的中四至中七學生,均符合基本申請資格。修畢中學三年級後再升讀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主辦的一年或兩年全日制課程的學生亦可申請有關助學金。此外,所有中六及中七學生必須在香港中學會考中一次過考獲三科或以上「良好」的成績(一科「優異」可當作兩科「良好」),方合乎資格申請。 凡升讀本港或非本地認可的專上學院或大學全日制學位課程或大專課程的學生,均符合基本的申請資格。所有升讀第一年大專課程的學生必須在香港中學會考中一次過考獲三科或以上「良好」的成績(計算方法如上),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一次過獲得三科或以上合格的成績(兩科高級補充程度科目合格可當作一科高級程度科目合格),方可申請。所有在非本地升讀第一年大專課程的學生,必須緊接該課程前在同一國家內就讀兩年或以上。否則,基金只會為升讀非本地大專第二年或更高級別課程的學生提供資助。 申請有關助學金尚有以下幾點主要限制: (一) 學生在重讀的學年不會獲發助學金; (二) 領取酬金的實習生不會獲發助學金; (三) 學生必須二十六歲以下(以呈交申請表時計算)。 有關助學金的數額會因應學生就讀的年級而有所分別。每名中四至中五的學生每年可獲大約1,190元;中六至中七的學生可獲大約1,570元;大專學生可獲大約3,780元;而大學生則可獲大約8,060元。該數額將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年檢討及調整。 申請本年度中學程度助學金的截止日期為9月9日,而申請大專課程的截止日期則為9月30日。申請表格可向各總區福利辦事處及各警區的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索取,亦可通過警察內聯網「通訊」網頁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請交回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43至59號東美中心1字樓人事服務科總部「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秘書」。查詢電話28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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