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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人員協助尋回行李
(以下信件寄予警務處處長許淇安)
本人與丈夫於六月二十三日由三藩市返港後,在機場乘搭機場鐵路前往香港站。後來我們發現遺下其中一件行李於車廂內。
我們於是返回機鐵香港站票務處要求取回行李,六十分鐘後工作人員通知我們未能尋回行李。我們於是向一名警務人員求助,他禮貌地邀請我們返回車站報案室,並將此事通知駐守機場的警務人員。約三十分鐘後,我們的行李找到了。
由於保安理由,他們請我們返回機場領取該件行李。在一名警員的協助下,我們終於尋回行李,當時行李內裝有一些名貴古董及一部手提電腦。當我們返回香港站時,早在站內等候的警務人員向我們詢問行李內的東西有否遺失。
他們的工作效率及服務熱誠實在令人印象難忘。我和丈夫衷心感謝當日提供協助的人員。
下列人員(見備註)當日處理我們的個案時非常出色,而且對我們十分有禮。
司徒拔道居民
許鄺慧筠
(編輯註:有關人員為警長江志安,以及警員游國興、李以德及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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