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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警隊成立紀律審裁組
專責處理紀律聆訊事宜

•青衣分區指揮官盧達輝將出任審裁官。

處方將於九月一日實行一項試驗計劃,成立警隊紀律審裁組,並委派一名警司級人員擔任審裁官,專責聆訊部分紀律個案,以減輕各單位指揮官在這方面的工作量。

在這項計劃下,處方將考慮把港島、東九龍及水警總區的複雜或嚴重的紀律個案,交由警隊紀律審裁組處理。

這項計劃是警隊不斷檢討紀律制度的其中一環,旨在減輕各單位警司級人員在處理耗費時間的複雜或嚴重紀律個案時所面對的沉重工作量。

警隊紀律審裁組由人事部管轄,辦公室設於灣仔大生商業大廈,設有特別設計的聆訊室和錄音設備。

各總區的警司級人員仍會負責處理較為簡單及不太複雜的個案。此外,各總區亦會繼續負責執行紀律調查工作,以及委任高級人員、檢控人員和傳譯員。

總警司(人事管理)古樸說,他相信這項計劃不但對各單位的警司級人員有利,同時也確保面對紀律聆訊的人員能得到快速和有效的審理。

古樸說:「部分個案可能非常冗長和複雜,令負責聆訊的人員不能完全專注於日常的前線工作和管理自己的單位。我們希望了解成立中央審裁組是否有助減輕有關人員的工作壓力。」他補充說,處方曾就成立紀律審裁組一事諮詢各警區和員工協會,並得到他們支持。

古樸說:「前線工作人員確實有責任兼顧其單位內的紀律事宜,包括進行聆訊。因此,我們必須讓他們繼續處理那些例行和不太嚴重的紀律個案。」

青衣分區指揮官盧達輝將於九月出任審裁官。他說協助成立紀律審裁組是一項挑戰,並認為這項措施可以方便面對紀律聆訊的人員。

盧達輝說:「成立警隊紀律審裁組的首要目的是加快聆訊過程,並盡快了結個案,以減輕遭受紀律檢控人員所面對的壓力。」

「紀律審裁組將如在各單位設立的其他審裁組一樣,根據警察紀律規例進行聆訊,而審裁官會將得到的聆訊結果和作出的裁決呈交警隊紀律主任以作最後定奪。」

在聆訊過程中,審裁官將深入研究提交的指控和證據,細心審查控辯 雙方的理據,以裁定誰是誰非,以及遭檢控人員的罪名是否成立。審裁官獲授權作出的最高裁決為對初級警務人員作出「嚴厲譴責」,以及對督察級人員作出「警誡」,而任何更加嚴重的裁決均需由另一名更高級的人員作出。

處方將於明年八月檢討這項計劃,屆時將充分考慮參與計劃的各單位以及各個員工協會所提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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