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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水警提供大量機會
供督察級人員施展抱負

•黃澤燕及黃樹聰皆表示派駐水警獲益良多。

處方於今年六月採取一套新調任措施,調派督察級人員駐守水警總區。

這項新措施由水警總區和人事部攜手擬定,第一個目標為保持各陸上總區及水警總區有均衡數目的督察級及高級督察級人員,藉此確保水警總區有足夠人手;第二個目標則為讓人員充份吸收在陸上及海上工作的經驗,對警隊作出長遠的貢獻。

水警總區的人員不一定來自自願加入者,事實上,管理層會在調任會議中作出調任安排,而每一個警察機動部隊大隊解散後,皆會有兩名人員派駐水警。

派駐水警的督察級人員一般會留任兩年至三年,期間,他們會參加水警幹練證書課程,如果他們有意進一步修讀水警航海及指揮證書課程,其在水警的服務年期則會延長至四年。

水警總區高級警司(行政)馬力說:「新措施帶來不少益處,包括增加人員在不同環境下的工作經驗,將督察級人員輪流調入及調出水警總區,以及培養更多有水警工作經驗的人員。」

「督察級人員可視派駐水警為事業發展的其中一個階段,他們取得有關工作經驗後,可能被調往其他單位,然後再回到水警總區服務。」

馬力說新措施的其他益處包括多方面栽培人才,讓人員學習、發展和彼此分享各種技能。在未來數年,警隊將因此擁有大量有水警資歷的人員,可隨時派駐水警總區。他們可與水警人員分享在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經驗。

派駐水警總區的督察級人員與陸上總區一樣,皆需接受有關管理的訓練,從而培養領導、策劃和執行任務的才能。期間,他們會接受各種航海訓練以取得有關的正式資歷。

新措施的其中一個得益者為現時任職灣仔分區巡邏小隊第四隊指揮官的女督察黃澤燕。她曾駐守水警十六個月,期間考獲水警幹練證書。

黃澤燕說:「水警總區提供大量進修課程,除航海及輪機外,還包括急救、滅火、以及在海上逃生等等,因此我在那段時間除了增加實際警務工作的經驗外,在各方面均獲益良多。」

「我現時率領一支約四十人的巡邏小隊,這跟以往擔任一艘水警輪的指揮官差不多,並可以運用在駐守水警期間培養的指揮能力。此外,水警的指揮策略及行政經驗也讓我作好充分準備,以應付陸上工作的挑戰。」

她說:「我們在水警輪上往往需輪值二十四小時,因此,指揮官除了需保持隊員的紀律外,還需與他們共同『生活』在一起,從中學到管理技巧和團體精神,這種經驗可能不容易從其他單位獲得。」

另一方面,與黃澤燕同期派駐水警的黃樹聰則決定留下,繼續修讀水警航海及指揮證書課程。他現時擔任水警東分區一艘水警輪的指揮官。

黃樹聰說:「我希望在調回陸上單位前考取這個證書。我相信修讀有關課程有助我增加經驗、擴闊視野,比別人多學一些東西。」

馬力說駐守水警總區為督察級人員提供黃金機會,他們不單可藉此取得廣泛的行動性經驗,並可選擇多種職業路向。此外,人員亦可取得寶貴的水警資歷,以及管理及行政經驗。他們的人際關係和團隊工作的技巧亦可大為改善。

對水警工作有興趣的人員可根據警察程序手冊20-22的規定,申請加入水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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