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加入香港警隊概況(五)
今期轉載刊於〈皇家香港警察協會通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號)「軍人加入香港警隊概況」一文的完結篇。謝謝各位讀者閱讀本欄。
海盜素為南中國沿岸的主要問題,參看香港歷史亦不難發現該類事故,當中往往涉及龐大船隻,以及人命傷亡。
為對付海盜問題,一支反海盜部隊在一九一四年成立。該部隊由從正規警隊借調而來的警官率領,主要由印籍人員組成,在沿海岸及河流的輪船執行看守工作。往來仰光與中國北部的深海航行大船,則自聘護衛或由其個別政府提供所需保護,例如英軍便派員保護該國的龐大船隻。但在一九三○年,儘管海盜問題日益嚴重,英軍停止擔當該項職務,此責任便由香港警察肩負。
由於執行此職責乃水警資源所不及,故需成立一個專責部別。當局特別從旁遮普、威海衛及中國沿岸的白俄羅斯社區招募約一百人接受訓練。部別內不同的隊伍逐漸與聘用他們的船公司建立聯繫,形成印度人和山東人守護英國船隻,而俄羅斯人則為加拿大船隻服務的現象。
每一支隊伍均有若干名來自正規警隊的警長駐守。第一支包括一名英籍警長及十四名白俄羅斯人的反海盜小隊,於一九三○年七月十日登上「加拿大女皇」號前往上海。
該些白俄羅斯人主要在上海招募,因為自一九一七年俄國革命後,很多白俄羅斯人逃往上海。反海盜部隊的白俄羅斯人不超過三十名,他們順利融入香港社會。在日本佔領香港期間,其中十二名取得英國國籍的人員被日軍俘虜,其餘則需要自己謀生。
反海盜部隊於三○年代在剿滅海盜方面無疑發揮作用,但部隊在太平洋戰爭後便沒有重組。戰後恢復職務的白俄羅斯人當中,一些留下為水警服務,一些則在二十五年的服務期屆滿後離開。
戰後的警隊改革廢除了招募英籍及來自英聯邦國家人士擔任初級職位,此後他們均入職為見習督察。
香港在一九四六年從倫敦市警隊招募了一支二十人的隊伍。
隨著英國於一九四八年結束其在巴勒斯坦的管治,往後兩年有很多當地官員加入香港警隊,當時正醞釀獨立的馬來西亞亦有同樣的情況。
英國在亞洲、非洲及太平洋的各個殖民地紛紛獨立後,大量英籍及來自英聯邦國家的官員來港;其中一些高級警官可在殖民地警察服務體系中轉職,但大部分均要從低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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