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罪科竭力打擊電腦罪案
•劉志強(左)與陳國雄表示,商罪科在打擊電腦罪案方面不遺餘力。 |
電腦罪案於一九九九年有急升現象,而去年則只微升了百分之九,全年共有約三百八十宗。
然而,警方現在面對的電腦罪案卻愈來愈複雜及趨向高技術,尤其是與互聯網有關者。因此,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到案發現場協助的情況亦與日俱增。數據顯示,本港市民使用電腦及互聯網的人次在過去兩年上升了三倍。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劉志強表示,警方去年共接獲約三百八十宗電腦罪案,而一九九八年則只有三十四宗。當中大部份為非法入侵他人電腦、以詐騙手段獲得財物、發放淫穢性物品以及刑事毀壞。
劉志強說:「商罪科人員一直以來均有到訪學校,提高學生對電腦罪行的警惕,亦曾為律政司及司法機構人員舉辦研討會,讓檢控官及法官認識有關罪案的最新發展趨勢。另一方面,我們更與有關服務供應商及電腦專業人士保持聯繫,以確保我們知悉最新的科技發展及發明。」
商業罪案調查科現正計劃擴充電腦罪案組,將它變為由一名高級警司率領的調查課,以及設立電腦法證檢驗室。警隊亦會為人員提供訓練,以確保每名人員皆對處理電腦罪案有一定程度的認識。
此外,商罪科已經成立一支由八十名具備電腦知識的警務人員所組成的科技罪行初步支援小組(Technology Crime Initial Response Cadre),專責處理牽涉電腦器材的案發現場,隊員將會接受更多深入訓練。警方亦有計劃讓精於電腦的人員修讀電腦科學專上課程。
劉志強表示,警方亦與海外國家和地區就有關問題保持密切聯繫。
他說:「我較早前參加了國際刑警因應亞洲及南太平洋地區的電腦罪案而成立的工作小組,並獲選為小組副主席。香港警方在打擊電腦罪案方面不遺餘力,鄰近不少地區均對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深感興趣。」該工作小組最近草擬了一份報告。報告顯示香港在處理電腦罪案和進行法證試驗,以及制訂專業守則兩方面較鄰近其他地區領先。
劉志強說:「我們在打擊電腦罪案方面領先鄰近地區,因此獲得他們信任可以勝任這項工作。這正反映了我們在這方面作出的努力,尤其是香港的互聯網絡覆蓋層面甚廣,現時本港有超過兩百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非法入侵他人電腦者大部份是為了向同輩炫耀電腦知識的學生,他們必須知道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嚴重破壞。
商罪科電腦罪案組陳國雄總督察說:「這些年輕人必須明白這是十分嚴重的罪行,違法者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不少年輕人忽略了『黑客』活動所帶來的嚴重破壞。要衡量『黑客』活動對一間公司所造成的損失是十分困難的,因此我們教育的對象不只是年輕人,更包括業界。」
「預防電腦罪案的其中一個最佳方法是採用一些簡單的措施如良好的預防電腦病毒程式、防火牆及保安密碼。預防電腦病毒程式必須經常啟動及更新,由於電腦病毒的傳播非常迅速,尤其透過連鎖電子郵件,因此我們絕不能傳遞或開啟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另訊:劉志強現已調任刑事情報科署理總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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