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關係
2866-7519
終身學習 自強不息
政府為鼓勵市民終身學習,建議在2001/2002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將薪俸稅進修開支最高扣除額由30,000元增至40,000元。
警隊為鼓勵初級人員在空餘時間進修,已於九八年九月一日開始由警察福利金撥出貸款及補助金(獎學金),以協助人員修讀課程。
教育貸款
初級警務人員可申請免息貸款10,000元修讀文憑或同等課程,或20,000元修讀學位或同等課程。此貸款最高可分十個月攤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 申請人可修讀包括資訊科技、人力資源及管理、以及社會科學等與職務有關的課程,而並非只限於警察科目。惟修讀可晉身法律行業的法律課程將不獲貸款。
(b) 課程的修讀時間必須超過一年,並由認可教育機構主辦;以及
(c) 人員必須利用自己的空餘時間進行所有學習、導修及參加考試。
學業成就補助金(獎學金)
人員如在此計劃下完成整個文憑、學位或同等課程,並取得有關證書(無論曾否申請上述教育貸款),可申請額外的補助金(獎學金),金額為文憑課程5,000元及學位課程10,000元。
申請程序
人員需按照警隊程序手冊第11-07條列明的程序申請貸款。貸款申請書需夾附獲接納修讀課程及繳費收據的證明(核證副本亦獲接納)。人員如能提供足夠證明獲接納修讀課程,亦可預先申請貸款,但必須於獲發貸款後三星期內提交收據。
假如人員尚欠警察福利金貸款未清還,一般不會獲批核教育貸款。但人員如認為有理由獲額外批核貸款作教育用途,應以便箋形式向總警司(人事服務)〔經辦人:警察高級福利主任(福利服務)〕陳述理由。
學業成就補助金的申請則應以劃一的警察福利金貸款/補助金申請表格提出,並應夾附修畢課程及所取得成績的證明。
如有查詢,請聯絡所屬總區警察福利主任或致電人事服務科(熱線2804-1111)。
*本文只有中文版本
*This article has Chinese version only
〈〈 返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