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利息回饋計劃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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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社員福利,本社董事會於十月特別修訂貸款利息回饋計劃。原有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生效的貸款利息回饋計劃維持不變。新增的修訂計劃只適用於二○○一年十月三十日或以後獲本社批出的特別貸款或「交稅易」貸款申請。
貸款類別--貸款利息回饋金額 普通貸款--貸款利息總額的百分之十(維持不變) 特別貸款--由貸款利息總額的百分之十 增加至百分之三十 交 稅 易--由貸款利息總額的百分之十 增加至百分之三十 如社員均能準時按期清還該筆特別貸款或「交稅易」貸款後,並完全符合該計劃下的申請條件,一經批准,本社便會將該筆貸款利息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回饋給該社員,並存入其股金之內。該計劃的申請辦法及條件均維持不變,申請條件為:
另有關二○○二年年初退股的特別安排,將於下期《警聲》刊登,敬請各社員密切留意。 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399-7878與本社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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