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工作攝影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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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警察公共關係科
參加辦法:報名表格可於警察電子郵件下載或向各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索取 截止日期: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 *凡警務處正規、輔警和文職人員及其家屬均可參加,年齡不限。 *參賽者必須使用35mm膠卷,作品必須為8吋x10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數碼相片及幻燈片恕不接受。凡經電腦改動的照片,一律不可參賽。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所有參賽作品(非只限獲獎作品)的版權均屬香港警務處所有。 參賽作品收集地點:所有參賽作品須連同參加表格於截止日期前在辦公時間內送交灣仔告士打道三十九號夏愨大廈四樓警察公共關係科(收件人:宣傳組新聞主任(1)文秀玲。) 獎項:設有冠、亞、季軍各一名及優異獎三十名。優勝者可獲下列獎品: 冠軍:紀念品及價值五千元的攝影器材/攝影器材禮券 亞軍:紀念品及價值三千元的攝影器材/攝影器材禮券 季軍:紀念品及價值一千元的攝影器材/攝影器材禮券 優異獎:獎狀一張及攝影膠卷十筒 比賽結果將於三月十三日在《警聲》刊登。 查詢請致電2866-6170與警察公共關係科宣傳組新聞主任(1)文秀玲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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