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互助社各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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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申請︰所有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社員申請貸款時必須附上以下文件各一份,即糧單副本及本港居住的住址證明文件(郵政局郵政信箱恕不接受),文件必須在最近三個月內發出,而有關的住址證明文件必須註明社員姓名,並是由公共事業機構發出的最近期文件,包括電費單、水費單、煤氣費單、石油氣費單、差餉單、住宅電話費單據(手提流動無線電話費單據恕不接納)或銀行月結單等,方可獲得貸款委員會考慮。至於由其他公司或機構提供的住址證明文件,可能不被接納,請各社員留意!

(二)周年聚餐︰社員認購周年聚餐餐票,郵寄申請表格截郵日期為二月二十三日,以郵政署的印章日期為準。如社員親自遞交申請表格,則以二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時前交到本社辦事處為準。索取申請表格可前往︰本社辦事處、各總區警察福利辦事處、各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辦事處及「查數易」電話系統 (2399-0500)。有關詳情及參加辦法請留意宣傳海報、申請表及本社網頁。

(三)二十周年現金回贈︰已踏入二月份,本社只接受十二、一及二月出生社員的「二十周年現金回贈」申請,其他月份出生的社員請留意本社宣傳單張。請各社員注意本社不接受傳真或電郵申請。

(四) 注意事項︰社員須自行申請各項福利事宜,包括「住院醫療補助金」、「新生嬰兒津貼」、「緊急補助」及「貸款利息回饋」。申請時須留意各項福利的審批條件,並連同有關有效文件一併遞交。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請各社員留意!

如有查詢,請致電2399-7878與本社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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