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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六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澄清該報指三月三日有多名青年在羅湖口岸與當值海關人員發生推撞,期間有人自稱是黑社會成員。信中指出,警方接報到場了解情況,並沒有發現有任何人士自稱為黑社會人物,故事件最終由海關人員自行處理。 * 三月八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回應該報一篇有關無犯罪紀錄證明辦事處的報道。報道指近年來由於移民潮減退,該處人員有工作量不足之嫌,並建議該處遷往市區警署辦公。信中指出,移民人數的下降並不表示該處的工作量按比例地減少,因為仍要處理一定的行政工作,以及確保服務質素。信中亦指出,警方會因應該處的工作量再進行檢討,以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 三月十一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回應該報指有警務人員在處理一宗發生於將軍澳的嫌疑無牌駕駛的案件時,有不當的行為。信中指出,警方現正展開獨立、全面及公正的調查。為了避免涉及事件的人員遭受不必要的壓力,任何人均不適宜在此階段再評論此事件。 *三月十二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及一間電子傳媒,澄清有關鐳射槍的報道。他們的報道均指一名最近因超速而被法庭判處停牌的的士司機,懷疑警方是使用有問題的鐳射槍偵測到他超速,因而質疑停牌的判決是否合理。信中指出,根據警方紀錄,該名司機是在太子道東被偵查車速雷達而非鐳射槍紀錄到超速行車。 * 三月十五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回應該報有關西九龍總區副指揮官的報道。信中指出報道所提及的事件正在調查中,現時根據此宗事件而推斷他的事業發展是絕不恰當的。信中亦強調,警方在選擇升遷人選時,有一套行之有效而且十分嚴謹及全面的機制。 * 三月十七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回應該報引述屯門區議員陳雲生稱,警方於三月十五日處理青葵公路交通意外中的應變工作做得不夠。信中指出,警方在意外發生後十六分種後已開放路肩, 讓其他車輛通過該處。需要封閉的四條線亦於十時五十七分前全部重開。警方在事件中與其他部門已作出適當協調及反應。
(以上回應傳媒的詳細內容,已上載警察電子郵件,歡迎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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