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解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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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白韋倫自去年接掌新界北交通部警司(總部)職位後,肩負重任,親自處理所有涉及新界北交通部人員的投訴,其中循簡易程序所解決的投訴,更取得百分百的成功率。 白韋倫已調查了接近九十宗投訴,在其中逾六十宗以「循簡易程序解決投訴」的方式處理的投訴中擔任調解員。 即使採用這迅捷的程序,他仍要與超過一百名人士進行會面,原因是他要會見投訴人及被投訴人,而且許多時候被投訴的是多於一名人員。 白韋倫向《警聲》說:「雖然大部分投訴人真的感到受了冤屈而作出投訴,但他們仍積極支持警方的工作,並且只是要求管理層正視問題。」 「就投訴人而言,通常用心聆聽,以及向他們誠懇保證他們的意見已獲接納,警方會採取相應行動,便足以解決大部分的投訴。」 「親自處理個案證明對投訴人尤其受用,而且通過循簡易程序解決投訴,問題可獲得迅速解決。這是正式的投訴調查所辦不到的。」 循簡易程序解決投訴令白韋倫接觸到社會上廣泛層面的人士,使他更深入了解公眾對警方的看法,饒有趣味。在其中一個個案,投訴人起首便表明他已安排記者在警署大閘外等候,以便他就會晤結果舉行記者招待會。一小時之後,投訴人對於投訴的解決方法心悅誠服,而記者則只好空手而回。 很多時候,白韋倫發現在循簡易程序解決投訴的過程中最困難的地方是如何禮貌地終止會面。最近有一個案,他與投訴人就投訴事宜詳談超過一小時之後,投訴人表示他打算接觸報界。白韋倫對於所付出的努力付諸流水,感到茫然,於是他詢問投訴人為甚麼要驚動傳媒。 白韋倫說:「令人驚喜的是,原來投訴人只是想向傳媒反映他對於警方調查投訴的方式和手法甚為欣賞。」 會晤結束並不表示投訴事件終結。白韋倫會親自仔細審閱每宗投訴個案,以便防止同類投訴再次出現。 為達到這些目標,他會向被投訴者或其上司或所屬組別作出具體建議、給予有關單位一般指示、檢討程序或發出概括性指引。檢討得出的結果不單應用於交通部,更為警隊廣泛採納。 古有明訓:「預防勝於治療」。白韋倫堅定地認為這句話對於有關警察的投訴尤為適用。 他說:「若儘早處理投訴能反映警隊的專業精神和防止事件再次發生,所有有關人士,包括警務人員及普羅大眾,就會有所得益。」
妥善解決投訴,有助防止同類投訴再次出現,對人員及市民均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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