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媽媽 工作及子女兩可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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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警隊約有二萬八千名人員,其中三千五百名為女性人員,當中的已婚女性人員大多會在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三十五歲期間,育有至少一名子女。

於二○○○年,一百六十七名女性人員獲分娩假期,去年共有一百三十八名,本年截至八月為止則有一百三十名。

在緊守職務的同時須身兼母職,對世界各地的全職工作的女性而言難免有些困擾。

在香港,有些女性警務人員會由於感到兩者不可兼顧而選擇呈辭,以便可以專心照顧初生的小孩。但是,亦有更多同事選擇面對新添增的壓力,在努力工作之餘,亦能與丈夫和小孩共享天倫之樂。

《警聲》最近訪問三位女性人員,讓讀者分享她們在照顧新生小孩的同時,如何繼續服務警隊的經驗。

該三位接受訪問的「警媽」為劉慧雯警員、馬佩文警長及熊翠儀高級督察。她們異口同聲認為,在誕下嬰兒後再返回工作崗位,會遇到很多始料不及的困難。

她們在執行前線警務工作時所面對的困境,較在商業機構中朝九晚五工作的女性有很大分別。

劉慧雯警員現駐守刑事部,其女兒陳思捷現時九個月大;馬佩文警長則於港島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工作,兒子葉浚軒現時已七歲,而熊翠儀高級督察現時則派駐於港島交通部,負責道路安全宣傳工作,她的女兒鄭紫昕現時五個月大。

三人被問及如何兼顧工作及照顧子女時均承認,對需要把照顧孩子的責任交予他人時會感到「不安」。

熊翠儀強調,雖然工作本身並非壓力的主要來源,但在執行警務工作時,前線工作人員須面對很大的壓力。她說:「基於個人及公眾利益,前線人員的工作必須有效率及快速予以處理。」照顧新生小孩的責任便會因此而未能兼顧。

三位過來人認為有效的解決方法包括:從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得到幫助;如果親人不能全職照顧小孩,則可考慮聘用家庭傭工協助。

馬佩文指出:「我認為自已是屬於較幸運的一個,因為在我們遷往較偏遠的新宿舍前,由於我們的家離家姑的住所不遠,所以小兒自小便由家姑照料。因此,他在學習母語方面不成問題。期後我們遷往較偏遠的新居後,便要聘用家庭傭工。」

劉慧雯亦指出,在照料女兒方面,雖然她的妹妹可給予協助,惟她現時亦正辦理聘用女傭的手續。

熊翠儀向《警聲》表示,她一開始便沒有其他選擇,必須聘用女傭協助照顧初生嬰孩。但她希望此舉可令她的小孩有多些說英語機會。

她指出在此情況下,獲得丈夫的支持殊為重要,尤其是丈夫同是警務人員,或是其他紀律部隊成員的話,他們給予太太的支持則更是舉足輕重。

但有些丈夫可能因為需要在多個深夜,或在假期時獨自照料他們的初生子女,而難以隱藏他們的不滿。

熊翠儀說:「我的丈夫並非紀律部隊人員,雖然他對於我的不定時工作,尤其當我駐守機動部隊須輪班工作時曾表示十分憂慮,但是他仍給予我莫大的支持。」

馬佩文則表示:「當孩子漸漸成長,並懂得收看電視新聞節目時,他們會為執行警務工作的母親擔心。有時候,當他們在電視中看到自己母親在協助其他兒童時,他們可能會向你撤嬌以表達妒忌的情緒。」

三名被訪者一致贊同須盡量爭取時間陪伴孩子和丈夫。雖然這並非易事,但此挑戰在某程度上可能會進一步加強家庭人員之間的凝聚力,更能激發起你在工作和家庭兩方面的最大潛能哩!

劉慧雯努力平衡家庭生活與繁忙的工作。

熊翠儀指丈夫的支持對「警察媽媽」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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