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服務範圍擴至全港 |
||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自一九九四年九月開辦,目的是為年齡由七至十八歲被警司警誡的青少年提供輔導及援助。而實施警司警誡的目的則是為免該等青少年因違法而受到刑事檢控而影響其一生。 該計劃現已擴展至全港各區,共有五隊由五間不同的非政府機構成立的服務隊推行該計劃,包括循道衛理中心的「火鳳凰」社區支援服務計劃、香港小童群益會的青鋒網、香港遊樂場協會的「新境界」社區支援服務計劃、香港青年協會的青年支援服務計劃及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的青少年自強計劃。 刑事部支援科署理總警司陳耀國解釋:﹁隨著該服務的擴展,以及警方和有關非政府機構間合作機會的增加,一個新修訂的轉介機制亦因此於較早時建立。」 他又說:「根據有關安排,社區支援服務計劃服務隊會在個案開始、總結或被轉介時,通知青少年犯所居住的總區的『青少年保護組符主管,而他們將與有關的機構就個別個案作密切的聯絡跟進。」 實施社區支援服務計劃旨在協助有關的青少年罪犯重投社會及遠離犯罪行為。 該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下列社會工作活動: (一) 分別進行個別或團體性質的輔導,協助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面對個人或在社會上發展的困難; (二) 教育或職業輔導,以協助有關青少年重投學校或返回工作行列; (三) 透過團體及活動,以改善有關青少年的社交技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個人的理念或改善個人的態度及行為; (四) 義工及社會服務,以發展青少年的社會及公民責任,藉此獲得社會的認同;及 (五) 與有關組織及人士合作,包括父母或監護人,以及夥伴,以期加強支援網絡。 陳耀國強調:「當有必要為有關青少年提供輔導及督導服務時,社區支援服務計劃與青少年保護組的共同合作殊為重要。」 警隊會與有關機構加強合作,以期減低青少年罪犯再犯事的機會,幫助他們改過自新。 |
||
<<返回新聞>>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