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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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居民潘明致函深水警署的信件摘要) 本人是一位女市民,於二○○二年四月四日早上十一時十五分,路經深水北河街購物時,聽見後面傳來一位三十多歲的警察與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伯正在談話。原因是這位警察先生向這位高瘦的老伯查閱身分證。 與此同時,這位警察向另一位三十歲以下的女士(相信為內地來港人士)查閱證件。由始至終,這位警察先生用了三十分鐘至四十分鐘,很有禮貌地向這位老伯解釋為何要查他的身分證,盡了良好警察的責任。 就在這時,那位老伯開始以「聲大夾惡及惡人先告狀」的態度說話,表示如有證據就拘捕他,並且高聲叫罵那位警察,有時間就走去捉賊,唔好理會街坊所做的閒事。 如果警察不處理街坊的閒事,我們小市民的生命、財產及安全還有什麼保障?如果警察不盡忠職守去處理所有違法的事,那麼整個香港的治安豈不是愈來愈差。幸而,香港社會還有類似「包大人」、「展超」的警察,這實在是我們市民的光榮,是你們警隊的榮譽,希望深水警署鼓勵更多盡忠職守的警察為市民服務。 及後,有幾位三十多歲的男士,竟以粗言大罵那位警察多管閒事。事實上,由始至終,那位警察以良好的態度及很有耐性地解釋。 我很佩服這位警察的堅忍力,自問未必做得到。我寫這封信的目的,純粹是表揚及讚揚這位警察的盡忠職守行為,別無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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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警聲》由第七○七期增闢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專欄後,我們便一直在欄內發表以預防投訴為題材的文章,力求向同事傳遞有關防患未然的信息。但今期有些特別,我們改為在系列中刊載市民潘明女士表揚前線人員良好執勤態度的來函(我們已獲潘女士同意轉載她的來信),希望跟大家一齊分享。潘女士所見的,其實是前線人員每天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情況。雖然很多市民明知警方行動的用意,也樂意見到警察採取行動防止罪案發生和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但一般來說,我們看到、聽到市民有關警察的言論多是申訴不滿警方的感受,鮮有像潘女士這樣,願意挺身說出心中對警務人員褒揚的話。潘女士此舉對我們來說是一項鼓勵,警察工作無疑是吃力不討好的居多,但同事在惡劣環境中也表現傑出,警隊全體人員應該感到自豪,並應繼續秉持關懷體諒的態度服務市民。為了提倡良好的處事態度,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通訊由第二十八期開始增闢「好人好事」一欄,刊載前線人員良好做法的事例,以資表揚。
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秘書王春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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