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投訴與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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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觀塘分區警員黃炳成提供)

近年經濟不景,失業率持續上升,市民的不滿情緒隨處可見,社會上瀰漫著一股怨氣,容易引發事端。身為警務人員,除了關心香港的治安問題外,還擔心在執行職務時會被投訴,恐怕會遇到甚麼岔子而被撤職。

擔心被投訴的原因之一是現今資訊發達。警務人員經常要處理一些「具新聞價值」的事件,在新聞中被報道是很平常的事。但若不幸成為負面新聞的主角,又或警務行動受到批評,不但有關人員要承受很大的壓力,警隊的形象也會受到影響。近年傳媒喜歡以顯著篇幅報道若干事件,有關消息經過傳媒廣泛報道後,在社會上造成迴響。縱然警務人員是依法執行職務,但事件往往令市民對警隊留下不良的印象。

事實上,不少投訴的誘因並不關乎警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只是在面對突發事件時缺乏控制衝突的技巧。遺憾的是,投訴經傳媒大肆渲染後,市民的注意力便從執法目標轉移到警務人員的操守、紀律或警隊的專業問題上。或許,現今的警務人員執勤時除了要勇敢、公正、誠實及能幹外,還須具備靈活的人際溝通技巧和幽默感。因此,每位警務人員都須提升這樣的特質,使大家在現今的環境下,除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投訴外,還有助維持良好的公眾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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