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秘書處呼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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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已參加為援助已故初級警務人員配偶及遺屬而設的自願供款中央基金/香港警務處主任級及文職人員家庭保障基金計劃的成員請留意,為你和你的家人福祉著想,個人資料(包括基金受惠人資料)如有變更,請盡快報回中央基金/家庭保障基金秘書處。延遲呈報或沒有呈報有關資料,會令處理申領利益時,增加困難,阻延甚或終止款項的發放。 有關填妥後的「個人資料更改通知書」應寄回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四十三至五十九號東美中心一字樓警察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轉交中央基金/家庭保障基金秘書處或傳真致2865-4799收。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04-1128與秘書處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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