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的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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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雖於一八四四年成立,但代表警隊的徽號卻要到一九三四年才出現。那麼,期間香港警隊是以甚麼來做徽號? 香港開埠初期,警隊是以英國在位君主的皇冠作為徽號。從一些攝於十九世紀中後期的照片,可以見到華籍警員配戴的中國式竹帽正前方給髹上英國維多利亞女皇皇冠的圖樣。此外,高級警務人員同樣是以維多利亞女皇的皇冠作為帽徽。除了帽與帽徽外,制服的鈕扣應該也有英國君主的皇冠或其簡寫來作為圖案。可惜,至今尚未發現維多利亞女皇時期警員制服的鈕扣。 當然,警隊的徽號會隨著英國君主的遞嬗而有所改變。愛德華七世於一九○一年登基。在警隊博物館的藏品裡有一套鑄上愛德華七世皇冠及其簡寫的鈕扣。然而,迄今尚未發現以其徽號鑄成的帽徽。 警隊的徽號再因英皇喬治五世於一九一○年繼位而有所改變。香港警隊自一九一○年代至一九三○年代以GRI作為帽徽。GRI其實是喬治五世稱號的拉丁文縮寫;其全寫是Georgivs V dei gra: britt:omn: Rex fid: def: Ind: Imp: 意即「喬治國皇及皇帝」(當時英國國皇同時是印度帝國的皇帝)。從一些館藏的照片中,可發現當時警務人員配戴的帽徽或領章均是以GRI作為圖案。 警徽設計 以英皇的稱號的簡寫作為警徽這個情況一直維持至一九三四年。自那年起,香港警隊正式有其徽號。當年,助理警司畢明達建議警隊應有其獨特的徽號。於是,畢明達便受命負責警徽的設計工作。他所設計的警徽,其實是以一八七六年香港政府通過的紋章為基礎,即以從九龍半島南端眺望港島海岸、有著中式帆船及西式快速船艦停舶港內作為背景,近景為華人與洋人握手、洽談生意的圖樣,冠以英皇的皇冠、圖樣左右繞以嘉禾,並在其下有一條寫有英文「香港警察隊」字樣的普藍色絲帶等構成。自此,警隊有屬於自己的徽號。 雖云警隊自此有其徽號,但英皇皇冠式樣的警徽卻同時使用,這個情況一直維持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 前面說過,警隊的徽號會因英國君主的傳承而有所改變。英皇愛德華八世及喬治六世雖先後於一九三六年登基,但警隊的徽號仍維持原狀;至一九五二年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即位後,警隊徽號略有改動;那是由於國皇與女皇的皇冠外型上的分別使然。是故,一九五○和六○年代曾有過兩個大同小異的警徽出現:畢明達的原來設計,以及在伊利沙伯二世繼位後警徽中的皇冠由女皇皇冠取代。 但帽徽及領章則沒作改動。 警徽至一九六九年經伊利沙伯二世頒贈「皇家」二字給香港警察隊及香港輔助警察隊後才有正式的修改;這項工作落在當時的副警務處長,同時是「警隊歷史紀錄委員會」(即今「警隊博物館諮詢委員會」的前身)創辦人韋磊夫身上。他保留了原有警徽的大部分構圖,絲帶上除了以英文「皇家」二字冠於原來的「香港警察隊」及「香港輔助警察隊」之前外,女皇的皇冠正式替代了原有的國皇皇冠,以表示「皇家香港警察隊」和「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是於伊利沙伯二世在位期間而得名。 回歸後警徽改動 沿用了超逾半個世紀的警徽於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後有了第三度的改變。除了嘉禾得以保留,其餘的部分都有了改動:隨著主權的移交,女皇皇冠為香港特區區徽所取代;警徽中央的海港景色為港島五幢當代富代表性的建築物所代替—自右起為交易廣場、匯豐銀行、香港大會堂、中國銀行大廈,以及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新翼。此外,絲帶上書「香港警察」的中、英文字樣,而警隊的名稱,亦回復為「香港警察隊」和「香港輔助警察隊」。 警隊博物館位於香港甘道二十七號,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三至星期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二: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一及公眾假期休息
香港警察隊和香港輔助警察隊於一九六九年獲頒皇家封號後,當時的副處長韋磊夫負責警徽的圖案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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