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目警察小貼士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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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由本期開始,推出「醒目警察小貼士」系列。雖然警務人員對這些「小貼士」均耳熟能詳,但也可趁此機會溫故知新,令日常工作更順暢,更得心應手。

問:如何處理以親身、電話、傳真、電郵或信件方式作出的任何舉報?

答:必須立即將資料輸入通用資訊系統。

問:那個職級的人員可授權使用解犯鍊?

答:須由警長或以上職級人員授權。

問:使用解犯鍊時,還應注意甚麼程序?

答:授權或使用解犯鍊的理據必須記錄在記事冊內。

問:應否准許被拘留人士使用電話?

答:進行會面記錄時,如對調查不會造成不合理延誤或阻礙,應准許被會面者,使用電話與親友通話或獨自諮詢及聯絡律師。

問:接見十六歲以下青少年時,應作出甚麼特別安排?

答:在可行情況下,應盡量安排家長或監護人在場。

問:那些人獲授權在調查投訴警察案件時向人員錄取口供?

答:須由一名較被投訴者高級人員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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