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基金」及「家庭保障基金」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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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基金」及「家庭保障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各基金會員的每月供款如下:

(一)「中央基金」會員每月供款維持不變,即港幣四十八元四角。來年的供款,除了用以支付保費外,亦用以維持各種會員福利,包括港幣五千元正的家屬撫恤金及退休紀念品等。

(二)「家庭保障基金」會員每月供款將調整為五十元。自二○○五年起,「家庭保障基金」亦為會員提供與「中央基金」相同的家屬撫恤金。凡具滿五年或以上會員資歷的及在退休時仍為基金供款人的會員,如在退休後逝世,其配偶或家屬可獲五千元的撫恤金。

我們成功為來年度取得十八個月保險合約,所以由二○○五年至○六年六月止,「中央基金」及「家庭保障基金」會員現享有的保障將繼續維持不變,即人壽/永久性傷殘賠償為五十萬元正。

如有查詢,請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熱線286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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