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件及紀律科
每期小貼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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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本人姓何,是偵緝警員,於分區調查隊工作。現在是三月一日。我在一月底前累積了二十小時逾時工作時數,並在二月賺取了另外十小時的逾時工作時數。請問我在三月可否放取例假?」 小貼士:在「補假先於例假的原則」下,何偵緝警員在放例假前應先放補假。假如他希望休假一天,應先放補假而非例假,直至其逾時工作時數的總額降低至少於一天為止。 不過,「補假先於例假的原則」存在以下的例外情況: *何偵緝警員所賺取的假期已累積至最高限額,不再放取或會喪失有關假期。 *其所屬單位的警司授權作例外處理,並已記錄有關理據供日後參考及審計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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