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周計劃第二階段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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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已批准政府於○七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第二階段的五天工作周計劃。 警隊第二階段第一批計劃將於同日實行。在這個階段,提供後勤行政支援服務的組別或員工停止在星期六早上辦公,並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延長工作時間,以補足規定工作時數。一些提供專業支援服務的組別,例如行政支援小隊及雜項調查小隊則會採用一周五天工作、兩天休息的模式,而休息的兩天無須為星期六、日或雙連的兩天。如有需要,這些組別可以繼續提供超過五天的服務。 為了有效管理,更多主要為警隊人員提供支援服務的紀律人員及文職人員會於○七年七月一日前逐步改行五天工作周。隨後各階段的實施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警隊工作小組已開始研究前線行動組別進一步改行五天工作周是否可行。○六年十月,四個新的附屬工作小組成立,成員包括受影響組別的代表,目的在詳細研究前線人員改行五天工作周是否可行。 附屬工作小組涵蓋的前線組別包括: •總區附屬工作小組:衝鋒隊、警察機動部隊、快速應變部隊、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鐵路警區、水警若干組別。 •分區附屬工作小組:巡邏小隊、行動支援小隊、長洲分區。 •交通附屬工作小組:執法及管制組、交通意外調查組。 •刑事附屬工作小組:區調查隊或分區調查隊。 若干隸屬總部及決策部的組別不會在第二階段改行五天工作周,但已納入其中一個附屬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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