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知識庫
奧運及殘疾人奧運馬術賽事
採用通用資訊系統紀錄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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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八奧運及殘疾人奧運馬術比賽將於明年八月及九月在香港舉行。在此項盛事進行之前,香港將於今年八月十一至十三日舉辦一項名為「好運北京 ─ 香港回歸十周年盃」的馬術賽事作為奧運前的準備。

為了於上述期間有效地監察所有與馬術賽事相關的案件,通用資訊系統將會在現有的「相關案件類型」增添三個選項,分別為「針對馬術賽事的刑事案件」、「與馬術賽事有關的刑事案件」及「與馬術賽事有關的非刑事事件」。這三個選項已於七月十五日上午七時生效。

所有「針對馬術賽事的刑事案件」及「與馬術賽事有關的刑事案件」交由馬術刑事調查隊跟進。至於「與馬術賽事有關的非刑事事件」則由軍裝部同事處理。上述三種案件或事件的定義如下:

(一) 「針對馬術賽事的刑事案件」

i) 如有證據或合理理由相信干犯案件的目的是為了針對與馬術賽事有關的人物、事或財物;或

ii) 任何無特定目的或有組織性的刑事案件,只要對馬術賽事的進行或其安全構成威脅,都會歸納為此類案件。

(二) 「與馬術賽事有關的刑事案件」

任何無特定目的的案件,只要涉及與馬術賽事有關的人物(例如運動員及其官方代表、記者、賽事的義工),財物或場地設施等,都可歸此類別。

(三) 「與馬術賽事有關的非刑事事件」

任何事件或非刑事案件,只要涉及與馬術賽事有關的人物(例如運動員及其官方代表、記者、賽事的義工),財物或場地設施等,都可歸此類別。

使用者在處理與馬術賽事相關的案件時,應先從上述三項「相關案件類型」中選取有關案件類型,然後在適當的核取方塊打「」。假如使用者未有選取以上其中一項核取方塊,系統不單不能自動貯存有關數據,亦不能將有關馬術賽事的刑事案件,交由馬術賽事刑事調查隊跟進。當北京奧運於明年九月結束後,這三項「相關案件類型」便會從通用資訊系統中剔除。

有關馬術刑事調查隊跟進的政策事宜,請致電2860-4066或電郵到cip-b2-b-div-octb與總督察陳志文聯絡。如對程式設計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致電2860-2095或電郵到cip-ms與主要系統總督察黃達強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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