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知識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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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期電腦知識庫中,我們討論了一些通用資訊系統的進入及修改用戶資料操作上常常遇到的問題。今期我們和大家分享一些關於使用資訊系統保釋模組操作的小秘訣。
不能授予犯事者現金和非現金保釋 當授予犯事者保釋時,你會發覺單位資訊系統不讓你在同一宗保釋中同時輸入現金和非現金保釋。系統在設計上是遵從程序手冊第47-01中所列「現金保釋及(自簽)擔保不可混合使用:只可以其中一種方式批准有條件釋放犯事者(Arrested Person)。」在這情況下,你應向案件主管尋求更改保釋指令。
當進入保釋程序時,你可能遇到下列其中一項疑難︰ * 在保釋者名單內,並未出現犯事者資料;或 * 在保釋者名單內,不能揀選該犯事者;或 * 不能授予保釋。 這些問題大多是因為「案件角色」(Person Role)輸入並不恰當。你應查核人物模組中犯事者是否已在「案件角色」中輸入了「犯事者」。除此之外,在人物模組中的英文姓名內的「中名(Middle Name)」輸入了中文字,而這些中文字極可能影響整個授予保釋的流程。
當準備將法庭保釋(Court Bail)送交法庭時,你發現在Pol 458內其中一份法庭保釋(Pol 40)被錯誤地包括在內,你想把它移走,但系統不容許你這樣做。你應採取以下步驟予以更正︰ * 取消有關的Pol 40,並在「備註(Remark)」內記錄註銷原因; * 在「Prepare Pol 458」版面以同一日期及法庭,準備另一份Pol 458,按「Cancelled Pol 40」查核方格,運用「Generate Pol 458」功能,再自行製作一張新的Pol 458表單。這新的Pol 458會出現一個負數的保釋金以抵銷先前錯誤被包括的保釋金額; * 將這新的Pol 458,連同原有的Pol 458一同送交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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