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工作》撮要報告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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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在一九六七年暴動後成立警察新聞課,此即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前身,以致力改善警民關係;此外,亦於一九七二年設立警民關係組和推行警察派出所計劃,並同時加強發展警民關係組。少年警訊始於七十年代,初期是一項針對青少年犯罪問題的措施,其後漸漸發展成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重要青少年活動。
警民合作是本港一項重要的地方警務策略,主要特點計有: • 下放權力及給予前線人員更大自主權 • 加強警民在罪案及生活質素事項的合作 • 推行社區防止罪案計劃 • 維持充足軍裝巡邏警力,以增強警民接觸 • 主動解決與市民相關的安全及治安問題 • 施行地區問責制度 良好的警民關係是實現警民攜手合作的先決條件,而每名警隊成員都是警隊的代表。警隊的公共關係策略是透過加強傳遞正面訊息及積極處理批評,來爭取市民的理解與支持。警察公共關係科是警隊的專責部門,負責處理警隊層面的公關事務。各級警務人員也明白自己在建立良好警民關係方面擔負著一定的角色與責任,而警隊亦向他們提供一些面對傳媒技巧的訓練。 警隊除了與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保持緊密聯繫外,在推動市民參與和警民合作上也下了不少功夫。警隊跟商界如銀行、航空公司等攜手向社會推廣滅罪意識,鼓勵市民參與有關活動。透過「好市民獎勵」計劃,警隊肯定和表揚獲獎市民在協助滅罪方面的貢獻。警隊成員也積極參與多類社會及志願服務,為社會的發展作出進一步貢獻。 巡邏警務人員在執行看守監視職務和蒐集有用情報時,與商戶和大廈管理員建立緊密聯繫。在鄉郊地區駐守的警務人員日常與居民互有接觸,亦能夠與社區維持更緊密的關係。警民關係組的人員亦肩負與市民緊密聯繫的責任。 假如警隊在處理一些社會問題時,發現有關情況超越警方的職權範圍,警隊的策略是建議政府修訂政策。在過程中,警隊會徵求和吸取外界意見,並與社會及政府其他部門協力解決有關問題。青少年問題便是一個例子。警方在此問題上採取了跨界別和共同承擔的策略,宗旨是防止青少年犯罪,引導年青人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參考刊物 * Lo, Carlos Wing Hung and Albert Chun Yin Cheuk (2003) 'Community Policing in Hong Kong: Development, performance and constraints' in Policing: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e Strategies and Management, Vol 27 No.1 2004, pp. 97-127. * Tang, King-shing (2007) 'Innovations within the Hong Kong Police in Response to Social Change' speech given to HKU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on 7 May 2007. * Lee, Ming-kwai (2005) 'Speech to the International Islamic Society, Eid Celebratory Luncheon' on 4 December 2005.
《香港警務工作》撮要報告系列(十一之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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